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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德簽署《臺德能源轉型領域合作共同意向宣言》

  • 發布時間:2016-12-21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6/12/21
第288號新聞稿    

我國與德國於本(105)年12月21日上午在臺北簽署《臺德能源轉型領域合作共同意向宣言》,由我駐德國代表處代表謝志偉及德國在台協會處長歐博哲(Martin Eberts)分別代表雙方簽署,簽署儀式由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主持,並與經濟部主任秘書陳怡鈴、德國在台協會副代表施碧娜(Ms. Sabrina Schmidt-Koschella)、德國經濟辦事處總經理林舒彥(Mr. Jan Jovy)等人共同見證。此係臺德首次在我國簽署能源轉型領域之共同意向宣言,充分顯示臺德雙邊夥伴關係更為緊密與提升。

吳次長於致詞中感謝德國在台協會、經濟部能源局及我駐德國代表處共同促成本案,並表示2015年12月《巴黎氣候協定》通過後,世界各國為達成控制全球平均溫升在2℃之內的目標,努力尋求各種方式降低碳排放量,因應氣候變遷成為全球共同面臨之迫切議題,更須仰賴各國攜手合作,我國也採取積極政策以為因應。

2015年6月我國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同年9月正式宣布我國溫室氣體減量承諾「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DC)之減排目標。在再生能源部分,我政府推動目標是2025年再生能源達到總發電量之20%,以上政策充分顯示我國對於能源轉型及減少溫室氣體減排之決心與企圖心。值此時刻,臺德雙方宣布在能源轉型領域進行合作,意義重大。

謝代表致詞時也指出,德國是全球發展再生能源之先驅,傾舉國之力方有今日豐碩成果,是我國發展再生能源之典範。臺灣地處亞太樞紐,加上特殊地理環境,可供德國作為開發亞太再生能源之基地,藉由產官學合作,雙方可組成策略聯盟,共同開發亞太能源市場。

《臺德能源轉型領域合作共同意向宣言》將以具體作為落實並強化雙方能源轉型之合作,包括政策、管理、能源技術、潔淨能源推廣等知識經驗分享,並藉由雙方能源產業、商業之聯結,全方位強化雙方能源轉型之互補互利,創造經貿合作機會,以大步邁向非核家園。

本日出席簽署儀式嘉賓雲集,現場氣氛熱烈,除外交部、經濟部及德國在台協會均派員觀禮外,與會貴賓計有立法院「台灣與德國國會友好聯誼會」尤美女委員、吳焜裕委員、蔡培慧委員、林靜怡委員及林曼麗委員(永續發展促進會會長)等立法委員、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董事長簡又新、德國經濟辦事處何副總經理若白、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朱文成,以及國內相關重要非政府組織與團體協會、德國企業代表等約60人出席。

對於德國首都柏林本(12)月19日晚間發生卡車衝撞耶誕市集造成嚴重傷亡事件,臺灣作為德國在經濟、科技、文化及觀光等各領域國際合作交流的重要夥伴及友人,特於簽署儀式開始前默哀一分鐘,表達對死傷者及其親友的哀悼及慰藉之意。(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