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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對瑞士聯邦法院支持其司法部就拉法葉艦佣金案給予我國司法互助事表示感謝

  • 發布時間:2014-10-17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4/10/17
第228號新聞稿

瑞士聯邦法院日前判決支持我向瑞士司法部提出司法互助的請求,繼續凍結汪傳浦於瑞士帳戶的資產。瑞士聯邦法院為瑞士的終審法院,本案業已確定。

瑞士聯邦法院於判決理由中說明,瑞士司法部前就拉法葉艦佣金案對我國提供司法互助,已使我國最高法院於本(103)年4月間判決沒收本案的不法所得;瑞士聯邦法院另考量本案涉及國際知名人士,複雜程度高,加上涉案人汪傳浦仍在逃逸中,故即使凍結該帳戶時間過長,亦不影響司法互助的進行,瑞士聯邦法院爰判決駁回汪傳浦不服其銀行資產遭瑞士司法部凍結的上訴,並判決由汪傳浦負擔1萬瑞郎的審判費。

我政府透過司法互助的方式,與瑞方交涉,請求瑞士司法部凍結汪傳浦於瑞士銀行的資產,獲得瑞士司法部同意,汪傳浦雖不服瑞士司法部的處分,向瑞士法院起訴及上訴,惟瑞士聯邦法院仍維持瑞士司法部凍結資產的決定,此一判決體現司法公義及國際間共同合作打擊犯罪的目標,並符合我方的期待。

我政府對於瑞士法院支持其司法部提供我司法互助事表示感謝。外交部將續與法務部及相關檢察機關就取回遭瑞士凍結的汪傳浦帳戶內金額事與瑞方合作,以維護我國家權益。(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