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中華民國與法國度假打工計畫即日起實施

  • 發布時間:2016-08-08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6/08/08
第174號新聞稿                                       

中華民國與法國於本(105)年7月13日完成異地簽署《駐法國臺北代表處與法國在台協會度假打工計畫共同聲明》,雙方業已分別完成內部相關作業程序,並訂自本年8月8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我國與法國每年將相互提供500個名額予對方18歲至30歲間的青年,我國青年可申請參與停留期限為1年的度假打工計畫,法國青年則可申請參與停留期限為180天、最多可再延長180天的度假打工計畫。兩國青年未來可透過觀光旅遊、短期打工或自費短期遊學等方式,赴對方國學習語言,並深入瞭解當地文化、風土民情、社會脈動與生活樣態,以增進相互瞭解並建立友誼。

為服務國人,外交部已將法國所提供的赴法國度假打工申請辦法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的中文版參考資料刊載於「臺灣青年 Fun眼世界—青年度假打工」網站(http://www.youthtaiwan.net),歡迎有意申請赴法國度假打工的青年上網參閱,或前往法國在台協會網站(http://www.france-taipei.org)瞭解申請程序詳情。此外,有興趣申請我國度假打工計畫的法國青年請參閱我駐法國代表處網頁(http://www.taiwanembassy.org/fr)所刊載的相關訊息。

我國已與15個國家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其中包括10個歐洲國家。法國係繼德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奧地利及捷克後,全球第15個及歐洲第10個與我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的國家,臺法度假打工計畫的實施將有助於提升兩國青年的交流及互動。

外交部提醒前往法國度假打工的青年朋友,務必遵守當地法律規定、注意自身安全,並於行前多方瞭解及蒐集資料,旅途中亦隨時提高警覺,與家人保持經常性聯繫,確保度假打工過程順利平安;倘遇急難事件,請速與駐法國代表處聯繫。

「駐法國代表處」地址:78, Rue de l’Université, 75007 Paris, France;電話:(002-33-1)4439-8830(在法國境內請直撥01-4439-8830);急難救助電話:(002-33)680-074-994(在法國境內請直撥0680-074-994);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2:30、13:30-17:30;電子郵件信箱:fra@mofa.gov.tw、taiwan.brtf@gmail.c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