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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提出強化食品安全措施 建構政府-企業-民眾「鐵三角」防線 共同為食品安全把關(行政院)

  • 發布時間:2014-09-17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行政院院長江宜樺今(17)日上午聽取食品安全專案報告,並於下午親自主持記者會,對外宣布8項強化食品安全措施。江院長表示,餿水油事件重創臺灣食品產業,為重拾臺灣美食王國的美譽,未來將透過多管齊下方式,建構政府、企業及民眾的「鐵三角」防線,由「政府管企業、企業溯源頭、民眾來檢舉」的方式,讓不肖廠商在臺灣永無立足之地。

八項強化食品安全措施包括:加重刑責罰金、提高檢舉獎金、中央檢舉專線、油品分流管制、廢油回收管理、落實三級品管、食品追溯追蹤及食品GMP改革等。

江院長指出,在加重刑責罰金部分,將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規定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黑心廠商行為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黑心廠商行為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1億5千萬元以下罰金。以上修正的罰金額度,都是原來罰金的10倍。

由於餿水油事件是由屏東老農主動蒐證檢舉,為鼓勵民眾檢舉,江院長表示,中央政府將協調各縣市政府提高檢舉獎金額度,由現行罰鍰10%提高至罰鍰20%以上。對於成功檢舉案件,中央政府將優先發給檢舉人10萬元以上之獎金,金額視檢舉貢獻程度訂之,最高200萬元。譬如這次勇敢檢舉的老農民,就可以立即獲得中央政府頒予200萬元獎金。此外,也將訂定「良心員工條款」,凡挺身而出檢舉黑心廠商之現職或離職員工,其檢舉獎金加倍發給。

此外,凡向地方政府檢舉未獲積極處理者,可向中央政府檢舉。(檢舉專線電話:02-27878200)中央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將以跨部會整合行動方式對檢舉案件進行徹查,並由法務部臺高檢負責與地檢署聯繫。

江院長表示,未來將實施油品分流管制,將現行食用油/飼料用油/工業用油進行分流管理,凡食品製造或加工業者皆不可使用飼料用油或工業用油,違者重罰。同時現行食用油/飼料用油/工業用油(可能進行食品製造過程者)之進口也將實施分流管理,並一律提高其規範強度,要求登記並申請輸入查驗。

關於廢油的管理,政府未來將針對目前尚未納管之夜市、商圈、餐廳、小吃店及攤販產出之廢食用油,啟動全面訪查,並要求小型餐飲業者將廢食用油交由清潔隊,或交由合格回收清除業者回收。至於事業產出之廢食用油,環保署正研議擴大列管事業範圍,相關公告草案研擬中;環保署並將積極推動「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之立法,以完備相關法制。

行政院表示,政府也將落實「三級品管系統」。「三級品管系統」包括:一級品管是業者自主品管,自103年12月31日起首波公告5大業別強制實施;食用油脂製造業者於10月31日起實施強制自主檢驗制度。二級品管是第三方驗證:104年1月1日起食用油脂製造業者衛生安全強制接受第三方驗證。三級品管則是強化政府稽查抽驗量能:食用油脂製造業者優先納入GHP查核。

在推動食品GMP改革方面,行政院表示,食品GMP制度之精進措施提早自104年1月1日全面施行。新制要點包括:全廠同類產品全數認證;落實源頭管理;追蹤管理強化;國際接軌;簽約與授證,包括GMP協會僅負責食品GMP認證制度之推廣,簽約作業改由認證執行單位(食品所、穀研所)負責,授證作業亦改由經濟部以官方名義授與。經濟部將全力宣導「只有GMP商品,沒有GMP廠商」,俾民眾及中下游食品業者正確選用優良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