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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澄清說明媒體報導「我國遺失、遭竊護照5年逾26萬本」及「我護照遭竊26萬餘本 審計部:5年增6成」事

  • 發布時間:2014-07-31
  • 資料來源:領事事務局

有關媒體報導「我國遺失、遭竊護照5年逾26萬本」及「我護照遭竊26萬餘本 審計部:5年增6成」,所引述之數據有誤,外交部澄清說明如下: 依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統計資料顯示,過去5年來(民國98年至102年),我國人報失護照數量每年均約2萬餘本,5年累計約12萬餘本,惟有媒體報導及標題稱「我國遺失、遭竊護照5年逾26萬本」,該項數據及說法實非正確;另亦有媒體引述審計部相關報告稱我護照遺失量5年增加6成乙節,由於該項統計係以截至98年及102年報失護照累計量二者之差額計算,此種比較方式並不合理且易導致外界誤以為我國報失護照量於近5年來劇增之錯誤印象,亦與實情大有出入。 事實上過去10年來我國護照報失量與主要國家相較,並無特別異常。尤其,我護照核發量近年來逐年遞增,報失護照量則每年約2萬餘本,護照報失比率反而已經呈現降低之趨勢。自97年12月29日晶片護照發行以來,該趨勢至為明顯,已由97年之2.76%,逐年下降至102年之1.51%。 外交部特別再次呼籲國人應注意妥善保管護照,共同維護我國護照安全以確保我國護照的國際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