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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羅斯福路檔庫地下停車位標租公告

  • 發布時間:2015-12-02
  • 資料來源:領事事務局

主旨:公告標租本局位於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119巷9-2號地下室停 
   車位標租。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及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4年12月17日(星期四)下午3時正在本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5樓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個工作日之上午10時同地點開標。
二、投標資格及投標方式:
(一)凡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國內外公、私法人及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均得參加投標。
(二)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在辦公時間內洽詢黃小姐(02-23432959)領取或至本局網站(http://www.boca.gov.tw)下載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及標租租賃契約書(格式),並依照投標須知規定填寫投標單,郵遞投標。
三、標租不動產之標示、面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編定)(僅供參考)、當期土地申報地價(或當期房屋課稅現值)、標租底價、租期、使用限制、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備註事項詳如附表。
四、投標人得標後第1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應於104年12月24日(開標之次日起7日內)以前至本局秘書室繳清,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租金期限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五、標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現況,請投標人與本局聯繫現場參觀時間(聯絡人:黃小姐,02-23432959)。
六、承租人於租賃期間,應投保新台幣100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險費由承租人負擔,其受益人指定為出租機關。
七、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標租租賃契約書(格式)。
八、本租賃契約期滿後,雙方若無異議,得比照本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續次3次,每次1年。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刊登【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