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徵才公告
徵才職稱:臨時人員1名
一、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夜校生可)。
(二)熟諳電腦基本操作及中、英文書處理工作。
(三)細心、謹慎、具服務熱誠及刻苦耐勞精神。
(四)具我國國籍,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工作項目
辦理護照規費調降計畫定期性相關領務案件(含協助護照行政及製發業務)。
三、工作地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3樓)。
四、聯絡方式
(一)本項工作僱期預計一年。請檢附公務人員簡歷表(含照片與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夜校生請附學生證,男性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照製發服務組臨時人員」,於本(103)年7月29日前(逾期恕不受理亦不退件)送達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陳小姐收,電話:02-23432836。
(二)報名人數過多時,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口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