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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亞非司

  • 發布時間:2017-07-06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6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外交部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發言人王珮玲
四、出席者:亞西及非洲司司長陳俊賢

※亞西及非洲司司長陳俊賢報告:

奈及利亞對我國的打壓可回溯至93年5月19日,我駐奈代表處於當日舉辦陳前總統就職酒會,奈國派武警封鎖我駐處不許賓客入內;我國即使面臨中國大陸的打壓,仍不撤館。

此次奈及利亞打壓我國事件源自於本(106)年1月,奈國政府在中國大陸壓力下要求我駐奈代表處撤除館牌、改名、搬遷至拉哥斯市及不能行使領務職權,甚至在3月底要求我駐奈代表於一週內離境,否則無法保證我同仁人身安全。

我駐奈及利亞代表處於6月19日即口頭通知奈國政府我方已準備搬遷,但6月30日奈國政府卻派遣25名武警將我駐奈代表處封鎖,並強制我駐奈處同仁離開代表處,隔日我方即發現中國大陸官媒刊登對我國將從一般打壓提升至極限打壓的文章。

事發至今,我已兩度會見奈國駐臺商務辦事處代理處長,並當面向他表達下列5點立場:

(一)對奈及利亞配合中國大陸打壓我國表達我政府嚴正不滿與抗議。
(二)本次奈及利亞並非贏家;我國與奈國間的貿易量達3億多美元,且奈國享受順差。
(三)我駐奈代表處於4月停止對外運作後,奈國商人須前往南非或泰國取得我國簽證,對該國人民造成不便,奈國政府因此面臨諸多抗議。
(四)我方要求奈國給予三個月合理時間讓我駐奈代表處由首都阿布加市遷至拉哥斯市,並要求奈國政府立刻撤離武警。
(五)待我方完成搬遷,亦會要求奈國駐臺商務辦事處搬離臺北市。

此事發生迄今已逾6個月,在大環境不利於我的情況下,對於前線同仁堅持至今甚表肯定。

※亞西及非洲司司長陳俊賢答詢:

一、我駐奈代表處搬遷機制目前進行如何?奈及利亞會否撤離在我國的辦事處?(Taipei Times柯博文先生)
答:
(一)現仍在找尋合適的館處。
(二)奈及利亞是否會撤離在我國的辦事處為該國的考量。

二、奈及利亞武警封鎖我駐處的最新情形為何?奈及利亞駐臺商務辦事處的租金是由我國支付嗎?(新頭殼林朝億先生)
答:
(一)現有25名武警分三班輪班,對我國的搬遷作業造成一定困擾。
(二)我國不會負擔無邦交國在臺館處的租金。

三、在奈及利亞外交部網站上搜尋不到奈及利亞駐臺商務辦事處的資料,可否說明此機構與奈國外交部的關係?(新頭殼林朝億先生)
答:因兩國無邦交關係,此機構係由奈國工業貿易商業部主管。

四、我駐非洲其他館處是否也面臨中國大陸打壓的情形?奈國此次要求我駐處遷離首都是否為首例?(美國之音張永泰先生、Taipei Times柯博文先生)
答:
(一)遭打壓力道的大小端看中國大陸在非洲不同國家投資貿易量的大小。
(二)目前僅此一例。

五、我國和奈及利亞關係特殊,請問您前往奈國時是否有機會與奈國外交官員直接對話?
答:皆透過中間有力人士與奈國外交官員談話。

六、中國大陸對我國的打壓將提升至極限是否會影響我國在非洲國家的免簽證優惠待遇?(八大電視蔡岳霖先生)
答:此非中國大陸所能控制,每個國家會根據自己的利益評估是否給予他國免簽證優惠待遇。

七、目前有多少駐外人員仍留在當地?他們的安全情況如何?(民視鍾能銘先生)
答:目前仍有3名外交部人員及1名經濟部人員留在當地。奈及利亞當地治安不佳,屬第一級有顧慮地區。

八、奈及利亞駐臺商務辦事處目前有多少人?(新頭殼林朝億先生)
答:僅副代表一人。

九、我駐奈代表處遷至拉哥斯市後,是否能恢復領務工作?(旺報陳建瑜先生)
答:取決於奈及利亞政府同意與否。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答詢:

一、對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下設的特別機構「強迫失蹤工作小組」正式受理李明哲案,外交部有何看法?(美國之音張永泰先生)
答:有關民間團體發起訴諸國際營救李明哲行動,外交部一直參與協調,除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作業,也提供家屬必要的協助。

二、對於中國大陸要求「國際廣播協會」(AIB)討論將排擠我中央廣播電台會籍,以換取中國大陸的中央電視台入會事,外交部是否知悉?(新頭殼林朝億先生)
答:
外交部完全知悉此事。中央廣播電臺(央廣)自1999年起即加入AIB成為會員,該電臺孫文魁副臺長2016年元月亦高票當選AIB執行委員。AIB的年會例於倫敦召開,當央廣未能派員與會時,皆由我駐英代表處就近派員參與。

6月20日AIB召開本年度第一次執委會,會中曾討論有關排擠我會籍以讓中國大陸中央電視臺入會事,經孫副臺長積極處理,本案已經平息。外交部已請我駐英代表處密切關注此案,也向央廣表示願意提供協助。

三、外傳外交戰火重啓將影響我在歐洲申根國家享有的免簽證待遇,外交部可否說明?(中視潘建任先生)
答:申根簽證的相關安排並無任何變化。簽證的核發與否,是個別國家基於其國家利益及客觀條件決定,屬國家主權行為,非他國可以置喙。

我國護照的持有者得享有諸多國家給予簽證便利待遇,除係各該國家基於其國家利益考量外,也充分展現國際社會對我國核發之旅行文件之安全性,以及我國民整體素質的肯定。外交部呼籲國人,赴海外商旅應遵守當地國法律,切勿從事不法或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共同珍惜並維護台灣優質的國家形象,這正是我國得以享有更大國際空間的優勢所在。

爭取國人在國際上有更大的尊嚴與空間,是外交部責無旁貸的任務,不論有多大的挑戰,外交部及駐外館處都會努力設法克服。(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