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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於「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設立信託基金協助開發中島國發展漁業

  • 發布時間:2016-05-18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6/05/18
第123號    
                              
  為善盡遠洋漁業國家之國際責任,並積極參與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我國於103年12月在「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estern  and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 WCPFC)第11屆年會,宣布以5年期設立總金額200萬美元之「中華臺北信託基金」。我與WCPFC秘書處已完成信託基金之設置程序,並訂於本(105)年正式啟動,我方將派遣協調人與WCPFC秘書處共同執行各相關計畫項目。

  我國為WCPFC創始會員之一,向積極強化與各國漁業合作,並支持開發中國家之漁業發展。我成立本信託基金之目的,即為履行WCPFC公約及相關決議對協助島國發展漁業之承諾;藉由協助開發中島國會員建構漁業能力,如提供財務、科學及技術等專業性協助,使WCPFC開發中島國會員可依據其發展需求,加強漁業人力及技術發展,進而提高其「監測、控制和監視」(Monitoring, Control and Surveillance, MCS)之管理能力,亦有助WCPFC公約海域資源之永續發展。

  WCPFC旨在推動公約管轄海域之責任漁業制度,期藉養護與管理鮪類等高度洄游魚種資源,促進海洋資源之永續發展。該組織公約於93年6月19日生效後,我國於同年11月2日正式加入成為會員,並參加委員會成立大會,有效維護我在中西太平洋公海水域之龐大漁業利益。未來我國將持續透過「中華臺北信託基金」,強化我與WCPFC各會員國之交流合作,結合公約所揭櫫海洋生物資源保育之區域合作精神,對海洋資源之養護與永續發展,做出具體貢獻。(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