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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歡迎臺印尼簽署農業合作協定

  • 發布時間:2016-05-17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6/05/17
第119號新聞稿                                      

我駐印尼代表張良任與印尼駐臺代表艾立富(H.E. Arief Fadillah)本(105)年5月12日分別代表臺印尼雙方正式在臺北簽署《駐印尼臺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與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農業合作協定》,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

本協定在外交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駐印尼代表處歷經11個月磋商推動,完成簽署後,已順利建立雙方農業主管機關定期諮商機制,除有助強化雙方農業合作夥伴關係外,對推動未來雙方農業實質合作亦甚具意義,此為臺印尼農業合作的重要里程碑。臺印尼農業諮商首次會議已於協定簽署當日下午召開,就雙方未來具體農業合作計畫充分交流討論。

臺印尼農業合作淵遠流長,自我國於1976年首次派遣技術團駐點印尼以來,已與印尼推動多項農業合作計畫,雙邊關係近年日趨密切,未來雙方將在此堅實基礎上持續加強合作,進一步增進兩國實質友好關係。(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