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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歡迎泰國政府宣布延長免收觀光簽證規費及維持原調降之落地簽費

  • 發布時間:2017-02-24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7/02/24
​新聞參考資料第009號

泰國政府頃宣布,原訂於本(106)年2月28日截止之觀光推廣政策,將延長至本年8月31日止,包括我國在內共21國旅客,均可向泰國駐外使領館申請泰國觀光簽證且免繳簽證費,另國人在上述期間赴泰國申辦落地簽證,費用將維持為原先調降之1仟泰銖。外交部對此政策表示歡迎,並認為有助促進臺泰雙方人民的往來。

為推廣我國觀光並促進泰國旅客來臺,我國自上(105)年8月1日起試行1年,開放泰國旅客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我國觀光。上年泰國來臺觀光旅客為195,640人次,較104年124,409人次成長57.25%,成果顯著。

國人倘欲赴泰旅遊,可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申辦觀光簽證,有關簽證申請詳細資訊請向該處查詢,網址:http://www.tteo.org.tw;電話:02-2581-197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