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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捷克共和國簽署《臺捷教育合作共同聲明》

  • 發布時間:2016-05-03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6/05/03
第110號新聞稿                                    

中華民國與捷克共和國於本(105)年5月3日在臺北簽署《駐捷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駐臺北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合作共同聲明》(簡稱《臺捷教育合作共同聲明》),由我駐捷克代表陸小榮及捷克駐華代表易禮哲(Václav Jílek)分別代表雙方簽署。

臺捷雙方除藉此共同聲明再次肯定兩國在教育領域的長期合作及相互提供獎學金機制的成果外,亦將持續分享高等教育制度與各類課程的相關資訊,以及致力促成兩國高等教育機構建立直接聯繫管道之目標。

簽署本聲明的構想在上(104)年9月首度提出後即獲雙方一致支持,顯示兩國高度重視教育交流與合作;此亦係我與捷克繼上年12月28日完成簽署臺捷《青年度假打工備忘錄》並於本年4月18日開始實施後,再度展現兩國交流合作的密切及雙方對強化文化與教育交流之高度意願與共識。

目前我國約有37所大學與捷克24所大學簽署交流合作協議,雙方留學生及交換生人數亦持續增加,充分顯現兩國高等教育合作與交流密切且極具發展潛力;未來雙方將在此良好基礎上,持續推動及深化各項實質交流合作。(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