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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政府宣布放寬我國民持憑該國電子簽證入境規定

  • 發布時間:2014-09-23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4/09/23
第197號

土耳其政府宣布自本(103)年9月20日起全面開放我國人為觀光或商務,得持有效土耳其電子簽證(E-visa)由該國陸、海、空邊境口岸入境,而不再如過去僅限於搭乘飛機由伊斯坦堡阿塔托克(Ataturk)、薩比哈格克琴(Sabiha Gokcen)與首都安卡拉之愛森伯加(Esenboga)等3座國際機場入境。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

根據土耳其當局最新通告,凡我國人因觀光或商務目的欲前往土耳其,得持憑6個月以上效期之中華民國普通護照先行上網(https://www.evisa.gov.tr/en/)申辦停留30天、單次入境、費用24美元的電子簽證。惟倘因就學或工作目的前往土耳其,或申請多次入境簽證,則不適用土耳其電子簽證,並須事先前往土耳其駐華貿易辦事處(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904室;聯絡電話:02-2757-7318)或土耳其駐外使領館申辦適當簽證後始能入境土國。

外交部提醒國人,在土耳其停留期間務必遵守當地法令,同時應注意自身安全。若有需要,可撥打我駐土耳其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90-532-322-7162,土耳其境內直撥:0532-322-7162,或撥打國內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86-800-085-09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