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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對越南政府罔顧「國籍管轄原則」將4名我國人遣送至中國大陸表達不滿

  • 發布時間:2017-01-03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7/01/03
第002號      

對於越南政府違反「國籍管轄原則」且罔顧當事人意願,於本(106)年1月1日強制將涉及跨國電信詐騙案之4名我國籍嫌犯遣送至中國大陸,中華民國外交部表達遺憾及不滿。

越南公安於上(105)年12月下旬在海防市逮捕並拘留涉嫌跨境電信詐欺之我國籍犯犯4人及中國大陸籍1人。我駐越南代表處獲越南政府通知本案後,已於第一時間派員交涉並提出協助配合調查取證之訴求,同時要求越方依「國籍管轄原則」速將我國籍犯嫌遣送回我國;惟陸方此次援例主張受害者均在中國大陸,要求越方將所有犯嫌依兩國民刑事司法互助條約遣送中國大陸,並從中阻撓我方瞭解案情及探視我國籍犯嫌。經我方多次交涉,越方仍於本年1月1日在中國大陸強力施壓下,將上揭犯嫌強制送至中國大陸;陸方則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機制通報我法務部。

外交部再次提醒國人,跨國詐騙是國際共同打擊之重大罪行,鄭重呼籲國人自重,切勿抱持僥倖心態出國從事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以免自毀前途,並嚴重傷害我國際形象。(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