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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11-07

 部長出席「我國與新加坡簽署經濟夥伴協定記者會

致詞稿

經濟部張部長、各部會參與「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主談同仁,各位媒體朋友,大家早安:

今天很高興再次與張部長及各位朋友,一起見證我國推動對外經貿關係的另一項重要的成果。經過兩年多的努力,「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終於在今天上午,由我國駐新加坡大使謝發達和新加坡駐臺代表于文豪在新加坡簽署。

新加坡是第一個與我國簽署經濟合作協定的東南亞國家,也是繼紐西蘭之後,第二個與我國簽署經濟合作協定的重要貿易夥伴。新加坡是我第五大貿易夥伴,「臺星經濟夥伴協定」的簽署,再一次展現政府推動貿易自由化及融入區域經濟整合的決心與成果。

馬總統自2008年5月上任後,積極推動對外經貿合作關係。外交部及經濟部等相關部會,在「壯大臺灣、連結亞太、佈局全球」整體經貿戰略佈局下,先後於2010年與中國大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2011年與日本簽署投資協議,今年7月與紐西蘭簽署經濟合作協定。今天再與新加坡完成簽署「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必將進一步提升我國在經貿方面國際競爭力,為我國產業創造商機。

我國和新加坡經貿關係密切,2012年雙邊貿易總額達282億美元,新加坡是我國第5大貿易夥伴,第4大出口市場,第8大進口來源,以及第9大投資來源國。我國則是新加坡第8大貿易夥伴,第10大出口市場,第5大進口來源。

新加坡位處東南亞貿易樞紐地位,政治穩定、法治健全透明、全球經貿布局完整,至今已與31個貿易夥伴簽署20個區域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日、美、韓、澳、紐、歐盟等主要貿易國家都選擇新加坡,作為東南亞第一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的對象。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是一項高品質、高標準、全面性的雙邊貿易協定,議題涵蓋範圍廣泛,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電子商務、政府採購與關務程序等。「臺星經濟夥伴協定」簽署生效後,兩國貨品貿易將更加自由化與便捷化,服務貿易市場將進一步開放;同時透過投資促進、保護及自由化規定,兩國經貿關係與產業合作將更加緊密。新加坡貿易體制與國際規範高度接軌,「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也有助促進我國經貿體制的自由化和國際化,並對其他主要貿易夥伴與我國洽簽經濟合作協定具有示範作用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自2011年5月展開談判,到今年5月完成實質談判,隨後進行法律文字檢視,歷經近二年多的努力終於圓滿完成。本人謹代表外交部對洽簽期間經濟部、及其他相關部會、學術研究機構如中華經濟研究院及各產業界代表的辛勞,表達最高的敬意與謝意。

此外,新加坡是「跨太平洋經濟夥伴協定」(TPP)創始會員國,同時也是「區域全面經濟夥伴」(RCEP)成員國,「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可為我國加入TPP和RCEP創造有利條件。未來外交部與經濟部將繼續密切合作,秉持「多方接洽、逐一洽簽」的原則,積極推動與我國主要貿易夥伴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定,協助我國企業排除外在經貿障礙,讓臺灣能夠全面融入區域經濟整合。希望全體國人,不分朝野,一起為我國經貿發展前途與人民福祉盡最大的心力。謝謝各位。(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