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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與歐盟舉行「第一屆人權諮商會議」

  • 發布時間:2018-03-22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8/03/22
第047號新聞稿

臺灣與歐盟於本(2018)年3月22日在臺北召開首屆人權諮商會議,會談氣氛坦誠友好且具建設性,歐盟代表團成員亦與臺灣公民團體進行交流。

此次人權諮商會議見證臺灣作為穩健且多元化的民主政體,與歐盟共享人權及法治等普世價值。歐盟讚揚臺灣廣泛推展各項人權議題進程,並鼓勵我方積極向國際社會宣介臺灣的人權典範。

臺灣與歐盟就人權普遍性交換意見,人權本即「人性尊嚴」,亦為本年屆滿70周年《世界人權宣言》的重要原則。歐盟除讚揚臺灣主動將聯合國主要人權公約國內法化外,並詢及其他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進程。歐盟支持臺灣進行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機制。雙方於會中就臺灣研議成立國家人權機構交換意見。

臺灣與歐盟也論及商業與人權議題,歐盟鼓勵並支持臺灣就企業社會責任或商業人權提出國家行動計畫,並就協助人權捍衛者、「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雙性人」(LGBTI)及性別平等政策等議題交換意見。歐盟讚揚臺灣持續努力追求性別平等及建立LGBTI友善環境。臺灣建議歐盟邀請臺灣人士參與歐盟主辦的相關會議。

歐盟重申死刑並無嚇阻作用,為不人道且無法逆轉的懲罰,並願與臺灣分享相關經驗。歐盟與臺灣也就產業及社福外勞,尤其是外籍漁工的權益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並肯定近來臺灣舉辦的相關宣導活動,以及採行管理措施以確保外籍漁工享有適當待遇,強調適切執行的重要性,鼓勵臺灣制訂符合國際標準的法規。歐盟也強調改善外傭工作環境的重要性,包括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勞動保護。

臺灣與歐盟同意於明(2019)年在布魯塞爾舉行人權諮商,並就本次諮商各項議題加強合作。(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