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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土安全部更新「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線上申請表格及規定

  • 發布時間:2016-02-25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6/02/25
第047號                                      

美國國土安全部為因應近期「免簽證計畫」(VWP)之「增強安全措施」,於美東時間本(2)月23日更新其「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ESTA)線上申請表格。

ESTA系統已針對曾於2011年3月1日以後前往伊拉克、敘利亞、伊朗、蘇丹,以及具有或兼具前述四國國籍之VWP成員國旅客新增問卷欄位,用以判別前述旅客是否得享有豁免或免除適用VWP增強安全措施,而得繼續透過ESTA申請免簽赴美。倘國人因「增強安全措施」而不適用ESTA免簽,則應前往美國在臺協會申辦簽證憑以入境美國。

美國國土安全部另於同(2月23)日將曾於2011年3月1日以後前往利比亞、索馬利亞及葉門等3國之VWP成員旅客,納入不適用ESTA之範圍;惟倘此類旅客係因公務(外交及軍事目的)前往者則可豁免,若代表國際組織、區域組織、地方政府或人道性質之非政府組織因公務前往,以及記者為報導需要前往者,未來可透過ESTA系統申請豁免,供美方據以判定可否續用ESTA免簽入境美國。

由於美方尚未將上述利比亞、索馬利亞及葉門等3國新納入ESTA線上系統。外交部建議,若屬此新增3國適用對象並規劃近期赴美者,請逕向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申辦簽證入境,或主動與該處聯繫洽詢,以確保相關旅行權益。

美國國土安全部因應免簽證計畫(VWP)之「增強安全措施」請詳本部本年1月22日第22號新聞稿(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