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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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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新加坡政府宣布自2020年3月23日23時59分起,不論國籍,暫停所有短期訪客入境/過境/轉機,並自3月26日23時59分起,實施境內安全社交距離措施

  • 發布日期:2020-03-31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957

1、「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
(一)星國衛生部公告,截至2020年3月30日為止,星國共計879起確診病例(包含已康復出院之228人,及3人死亡)。
(二)星國政府自2020年1月31日起因應防疫陸續宣布境管及簽證申請管制措施,包括:
(1)自3月23日23時59分起,所有短期訪客,包括公務事由,不論國籍,暫時停止入境,亦不得在新加坡轉機/過境。
(2)新加坡人力部將僅核准從事醫療服務或公共交通等必要服務之工作准證持有者及其直系親屬入境星國,入境後須強制執行14天居家通告(Stay-Home Notice, SHN)。
(3)3月27日09時起,所有入境者必須填報健康聲明(Health Declaration),可於抵星前3天線上填寫電子入境卡(SGAC) (go.gov.sg/healthdeclaration)。
(4)自3月25日23時59分起,自英國及美國返星(包括在英國及美國轉機者)之新加坡公民及永久居民,將於機場直接送往政府指定之飯店進行14天之居家通告(SHN)。其他自各地返星者亦須於入境後執行SHN,完全不得外出,倘出現發燒、咳嗽或呼吸困難等呼吸道感染症狀,應立即就醫。
(5)自即日起,所有入境星國並出現發燒或呼吸道感染症狀者,將在關卡及機場現場接受新冠病毒鼻咽拭子檢測(COVID-19 swab test),不論檢測結果為何,檢測後即須進行14天之居家通告(SHN)。
(6)自即日起,禁止所有郵輪在新加坡停靠。
(7)自3月29日23時59分起,所有持以下類別簽證入境者,必須個別申獲核准,方可入境,入境後須強制執行14天居家通告(SHN):
a.長期探訪證 (Long-Term Visit Pass, LTVP) 持有者須於入境前,再向星國移民及關卡局(ICA)申請入境。
b.學生證(Student’s Pass, STP)持有者須於入境前,再向各自的學校等教育機構提出入境申請,並轉由星國教育部核准。
c.所有工作准證(Work Passes)持有者及其直系親屬於入境前,須由雇主先向星國人力部提出員工入境申請。
(8)星國移民及關卡局(ICA)自即日起暫停核發各類簽證,至於先前已獲核發之短期(short-term)簽證及多次入境(multi-visit)簽證,自即日起暫停生效,並暫停適用免簽證過境措施。
(9)違反SHN、安全社交距離措施及拒絕於入境接受新冠病毒鼻咽拭子檢測者,將依傳染病法起訴,可受最高罰款1萬星元或6個月監牢或兩者併罰之嚴重懲罰。
(三)星國衛生部籲請星國民眾及其他所有旅客:
(1)呼籲全民暫時勿出國,無論行程重要與否。自3月27日起,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及長期停留准證持有者於返星後14天內,出現疑似症狀而入住公共醫院者,一律自付全額醫藥費用,不會獲得政府醫療津貼。
(2)自3月26日23時59分起至4月30日止,實施具有法律約束力之安全社交距離(Social Distancing)措施,請配合遵守,包括:
a.工作場所及學校以外之聚會活動,以最多10人為限。
b.隨時隨地維持人與人之間有形距離至少1公尺。
c.所有酒吧、夜店、Disco舞廳、電影院、戲院及卡拉OK等娛樂  場所,暫時關閉。
d.所有補習中心及增益課程中心,暫時關閉。
e.所有宗教集會,暫時停止。
f.所有大型活動及聚會,例如大型會議,暫停辦理。
g.所有樂齡年長者之活動,暫停辦理。
h.商場及超市採取人流量管控措施,確保公眾不會密集接觸。
(3)避免與疑似或身體不適者密切接觸。
(4)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以肥皂與水勤洗手,包括處理食物及進食前、如廁後、咳嗽及擤鼻涕時以手直接掩蓋時,咳嗽及擤鼻涕應以紙巾遮蓋口鼻並立即丟棄用過之紙巾,倘有呼吸道感染如咳嗽與呼吸困難等症狀時應戴口罩,出現身體不適,應儘速就醫,並配合告知相關旅遊史等。
(四)有關新加坡最新疫情預防及建議資訊,請查詢新加坡衛生部網站(https://www.moh.gov.sg)。

2、登革熱疫情:
(一)經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計顯示,星國於2020年首12週累計登革熱確診人數共4,396人,病毒以DENV-3為多,高於2017-19年同期。該局持續呼籲全民包括居民、承包商及業主等,均有責任採取積極滅蚊行動,共同對抗登革熱疫情。
(二)該局為加強病媒控制及滅蚊行動,已推出「myENV」手機應用APP,每個週六發送斑蚊群聚稠密之特定地區警告通知,並於每月下旬更新斑蚊數量等數據,建議國人可下載運用或至該局臉書、網站(https://www.nea.gov.sg/dengue-zika/dengue/dengue-clusters)查詢瞭解。
(三)建議國人在星期間,穿著淺色長袖衣褲、於皮膚裸露處塗抹防蚊藥劑等並儘量減少裸露部位;返國後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酸痛、出疹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活動史。

3.新加坡政府將掃毒列為最重要施政優先項目之一,公開表示該國對毒品「零容忍」。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鄭重呼籲及提醒國人,運輸、持有、販賣、製造及使用毒品在新加坡屬重罪,最重可判處死刑;請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來星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除斷送個人前途外,更嚴重損害國家形象。

4、國人在新加坡期間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新加坡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5-9638-9436(星國境內請直撥:9638-943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 (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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