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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第一會期外交施政報告(2005/03/16)

  • 發布時間:2005-03-16
  • 資料來源:研究設計會

 



第六屆第一會期外交施政報告(2005/03/12)


立法院外交委員會第六屆第一會期外交施政報告


報告人:外交部陳部長唐山


壹、前言


今天是 大院第六屆第一會期開議以來,本人首度承邀到 貴委員會報告當前外交施政,至感榮幸。上(九十三)年之外交工作面臨許多新挑戰,惟也有不少新作為,本人及外交部全體同仁在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及安全目標下,以堅毅進取、穩定經營之精神全力推動各項外交工作,以下謹就國際局勢發展、我國對外關係現況及南亞賑災情形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多多指教。


貳、國際現勢分析


  我國制訂外交政策及推動外交工作,必須審度國際局勢之發展,近半年來,下列各項國際情勢之發展,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我國外交情勢,以下謹分項說明之。


一、政治情勢


(一)主要國家間關係


  美國於上年十一月二日舉行總統大選,布希總統連任成功,由於大西洋兩岸之美國與歐盟在伊拉克戰爭、伊朗問題、京都議定書以及歐盟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等議題之立場未盡一致,雙方關係有待改善,美國布希總統遂於本年二月訪問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會晤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及歐盟領袖,並與法國總統席哈克、德國總理施洛德、俄國總統普欽等人會談,就上述議題進行溝通。


  上年七月以來中國與南韓之間針對高句麗歷史定位問題發生爭執,八月下旬訪問南韓之中國政協主席賈慶林於晉見南韓總統盧武鉉時轉致胡錦濤親筆信,盼雙方化解此項爭議。中國與日本之關係亦因參拜靖國神社、能源競爭、東海油氣開發以及中國潛艦及海調船入侵日本海域事件而出現困難,上年九月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明確表達爭取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意願,但中國迄未表達支持立場。


  中國與俄羅斯繼續強化彼此之戰略夥伴關係,上年十月中旬俄羅斯總統普欽第三度訪問中國大陸,除與中國簽署聯合聲明外,並批准「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十二月中旬俄羅斯國防部長伊凡諾夫訪問中國,雙方同意於本年八、九月間在中國領土舉行首度聯合軍事演習,並將建立安全議題磋商機制。上年十二月八日中國與歐盟舉行高峰會,歐盟雖然對解除軍售禁令表達正面訊息,惟迄未明示解禁時機,轉而強調將強化「武器出口行為準則」,同時亦未承認中國之「市場經濟地位」。


(二)聯合國改革


  聯合國成立六十年來世局已有大幅改變,許多國家認為聯合國現有結構無法因應當前國際社會的需求,因此自聯合國大會一九九三年成立改革工作小組以來,各方即不斷研議各種改革方案;聯合國秘書長安南設立之「威脅、挑戰及變革高階小組」亦於上年十二月初公佈名為「一個更安全的世界是我們共同的責任」之改革建議報告,就安理會擴大事提出兩項方案,其中A方案係以確保區域代表性為前提,新增無否決權之六席常任理事國及三席任期二年之非常任理事國;而B方案同樣以確保區域代表性為前提,但不增加常任理事國席次,改以增加八席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之理事國,及一席任期二年不得連任之非常任理事國。


  安南秘書長預訂於本年三月向聯大提出聯合國改革報告,除參考前述高階小組之建議報告外,亦將採納自其他管道取得之建言。迄今為止,日本、印度、德國及巴西曾於上年九月發表聯合聲明,表達爭取成為擴大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共同意願。惟四國之外,非洲、亞洲及中南美洲亦不乏有意爭取之國家,至伊斯蘭國家應否亦有代表出任亦為各方所關切。


  由於擴大安理會成員將影響安理會決策結構及對強國形成牽制,因而牽動微妙之國際權力平衡。例如,針對日本爭取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即曾表示:中國對聯合國安理會的改革路線是應該優先考慮發展中國家代表,而一個負責的大國應該對自己的歷史問題有清醒的認識。易言之,日本爭取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次,不但牽涉日中關係以及亞太地區權力分配,更將觸動敏感之民族意識與貧富國家間之矛盾,其發展值得我國密切關注。


(三)區域合作


  全球各地之區域整合正在繼續加強中,在東亞方面,繼前年東協決議成立經濟、安全及社會共同體,以強化各會員國間之整合與合作後,上年十一月第十屆東協高峰會在寮國永珍舉行,會中通過為期六年之「永珍行動計畫」,以深化區域整合及縮小東協內部之發展落差,同時也決定設置「東協發展基金」,以協助推行「永珍行動計畫」及未來其他行動計畫。此外,會中也同意本年五月於馬來西亞召開首屆東亞高峰會。


  在歐洲方面,歐盟繼上年五月十個新會員國加入後,歷經波折之歐盟憲法已於上年六月十八日獲得歐盟高峰會通過,並於同年十月二十九日在羅馬完成簽署儀式。該項憲法係採取條約形式,需待二十五個會員國依國內法批准後生效,屆時將形成一個整合程度更強之歐盟。


  在非洲方面,二十位非洲國家元首上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出席在北非阿爾及利亞舉行之「非洲發展新夥伴」高峰會,檢視該發展計畫進度,並藉「同儕檢討機制」研討共同關切議題如民主政治、良善治理、國家發展。第四屆非洲元首高峰會本年元月底在奈及利亞首都阿布加舉行,計有四十八國元首與會,研商解決有關戰爭與武裝衝突、糧食安全、對抗愛滋病及瘧疾等議題。


  在南美洲方面,「第三屆南美總統峰會」與會十二國代表於上年十二月九日簽署「阿亞谷丘(Ayacucho)宣言」,達成組成「南美共同體」之共識,南美共同體第一次會議預定本年在巴西召開,惟政治問題如智利及玻利維亞邊境訴訟案,經濟問題如各國發展程度不同整合困難等等,均係影響南美洲整合之因素。


二、安全情勢


(一)美國之全球戰略


美國布希總統已於上年八月十六日宣佈美國將在未來十年內從海外撤回六至七萬美軍,美國國防官員嗣說明此一戰略部署調整之主要考量在於:第一、駐在國國情;第二、調度機動性;第三、實際效用及彈性;第四、運用先進武器;第五、擴大盟邦及夥伴之角色。在此同時,美國繼續加強飛彈防禦系統之部署,並在二月十九日之美日安全諮商委員會聯合聲明中重申,美日將在彈道飛彈防禦系統之研發方面繼續密切合作。


反恐及反大規模殺傷力武器擴散仍為美國關注之首要議題,為因應恐怖主義威脅,美國布希總統已提議設置「國家情報主任」作為其首席情報顧問,另於本年一月二十日就職演說及二月一日之國情咨文中強調擴張自由之重要性,矢言協助促進中東等地之民主運動。在反大規模殺傷力武器擴散方面,美國焦點仍在於處理北韓及伊朗問題。


(二)反恐及中東情勢


  恐怖活動仍為國際間主要之安全威脅,近半年世界各地繼續面臨恐怖攻擊事件,顯示反恐戰爭仍需要國際間繼續加強努力。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阿拉法特上年去世,巴勒斯坦解放組織領導人阿巴斯在本年一月九日舉行之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選舉中獲勝,成為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第二任主席。由於阿巴斯向來主張採取溫和手段向以色列抗爭,因此於競選期間受到西方國家之支持,亦為以色列較可接受之巴勒斯坦新領導人選,以色列總理夏隆已公開邀請渠就以、巴問題展開談判。一般認為阿巴斯當選後,以、巴關係乃至中東和平可望重現曙光,惟以、巴糾紛涉及領土、民族、宗教、歷史等因素,未來發展能否如當前預估一般樂觀,尚待觀察。


  此外,伊拉克境內激進團體發動之攻擊事件頻傳,企圖阻撓並破壞在美國主導下之首次民主選舉,惟大選已於一月三十日如期舉行。伊拉克能否於選後順利建立民主憲政體制、境內能否維持和平穩定以及英美聯軍能否及早撤出等等,事涉整個中東情勢之發展,國際間均密切關注。


(三)反大規模殺傷力武器擴散


  制止大規模殺傷力武器之擴散,避免此等武器淪落恐怖份子手中亦是國際間努力之方向。為解決北韓核武危機,原訂上年九月舉行之第四回合談判迄未舉行,最近各方雖積極推動復談,惟北韓外交部發言人二月十日發表聲明指出,由於美國政策之影響,平壤被迫無限期中斷參加六方會談,平壤已製造自衛嚇阻性質之核武以抗衡美國政策。此項新發展使朝鮮半島之情勢再次陷入僵局。前年十二月利比亞決定停止發展大規模殺傷力武器係反擴散努力之重要進展,惟巴基斯坦核武機密外洩及伊朗發展核子計畫事件則顯示制止核武擴散仍有待國際社會之共同努力。


三、經濟情勢


自從WTO杜哈回合談判在前年九月坎昆部長會議挫敗以來,世界各國仍繼續就關鍵議題致力尋求共識,WTO總理事會於上年八月一日通過杜哈回合談判階段性重要文件「七月套案(July Package)」,為完成杜哈回合談判注入新動力。


鑒於本年一月一日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十週年,且杜哈回合談判原訂二00六年完成,因此本年十二月將在香港舉行之WTO部長級會議能否為完成杜哈回合談判奠定基礎,備受國際關切,本年一月二十八日世界經濟論壇會議在瑞士達佛斯舉行,WTO秘書長蘇帕猜在會中呼籲各國加速展開全球貿易談判,並在二月十四日主要貿易委員會於日內瓦集會時提出部長級會議之目標。


蘇帕猜任期將於八月底屆滿,根據規定,應於九個月前展開遴選繼任人選程序,並於三個月前決定繼任人選。從四月一日到五月三十一日,WTO總理事會原則上將選出下屆全球秘書長人選。目前候選人包括歐盟前貿易執委拉米、烏拉圭前任駐WTO常任代表卡斯提歐、模里西斯外交部長卡塔瑞及巴西駐WTO常任代表塞克薩斯-柯瑞爾等,競選活動已於一月二十七日展開。


  近來推動APEC會員體成立自由貿易區之聲音日漸積極,上年APEC年會中與會之企業領袖提出研究成立「亞太自由貿易區」之建議,最後雖未獲共識,惟其未來發展仍然值得密切觀察。在此同時,東亞地區推動自由貿易協定之行動日益密集,上年十一月東協與日本在高峰會中達成共識,雙方將自二00五年四月啟動「東協-日本全面經濟夥伴關係」談判,並盼盡力在兩年內完成。此外,東協亦與南韓簽署「東協-韓國全面合作夥伴關係」,雙方決定在二00五年初就成立「東協-韓國自由貿易區」展開談判。此外,澳、紐與東協十國貿易代表於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展開首回自由貿易協定談判,預期將在兩年內完成,並在二0一七年前實施。


  一九九七年在日本京都舉行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第三次會議曾通過有關限制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之「京都議定書」,該議定書在獲得全球一四四國批准後,已於本年二月十六日正式生效,加拿大並將於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九日在蒙特婁主辦該議定書締約國第一次會議。鑒於該議定書有關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管制對工業生產將有重大影響,外交部將密切注意相關發展,並提供資料予國內相關部會研參。


參、台海情勢


一、安全情勢


中國繼續在台海增加軍力部署以威迫我方,上年十二月十七日並公布「二00四年國防白皮書」,以「不惜一切代價」、「堅決徹底粉碎」等強烈字眼恫嚇我方。


近年來,美國國防部公布之「中國軍力評估報告」,一再對中國在台海之軍事動向表示關切,認為中國之軍事現代化旨在威迫台灣並阻止周邊各國介入;而日本方面亦嚴肅關切中國軍事預算之成長幅度,認為應密切注意中國在區域內之海事活動。


日本政府上年十二月十日發表之「新防衛計畫大綱」指出,中國致力軍事現代化及擴張海上活動範圍,係日本今後應該注意之動向。美國聯邦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二月十六日針對「美國國家安全威脅」舉辦聽證會,中情局局長Goss在證詞中指出:中國軍事現代及擴張軍備將使台海軍力平衡出現傾斜,並威脅美國在該區之軍力。上年中國不僅在台灣對岸增加飛彈部署,亦有新潛艦下水,並持續發展裝載核武之飛彈以及區域衝突中使用之傳統武力。


由於美、日雙方在確保台海和平上具有共同利益,因此二00五年美日安全諮商會議之聯合聲明中特別將「鼓勵經由對話方式和平解決台海議題」列為共同戰略目標之一,此係美日首度在安保會議聯合聲明中提及台灣,顯示兩國對台海安全之高度重視。


二、中國外交動向


中國基於內部發展之需要,繼續增進與美國、歐盟、俄羅斯、印度等主要國家之關係,並不斷強化其與周邊各國及其他開發中國家之雙邊關係,除透過舉行「中國—非洲合作論壇」擴大對非洲之影響力之外,亦不斷擴大對中南美洲之工作。中國已以觀察員身分加入「美洲國家組織」、「美洲議會」,並於本年二月舉辦「中國-加勒比海經貿合作論壇」,積極拉攏區域內國家。上年十一月中旬,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赴巴西、阿根廷、智利及古巴進行國是訪問,除強化與古巴之傳統邦誼外,重點在於與南美三強就未來之整體合作發展進行架構規劃,透過對各該國農礦資源之投資採購,擴大雙邊貿易交流,建立戰略夥伴或策略聯盟關係。


此外,中國亦不斷加強其在中東地區之影響力,例如外長李肇星上年九月六日至十四日訪問中東,並在埃及首都開羅出席「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第一屆部長級會議。


在發展周邊外交方針下,中國繼續強化其在東南亞之影響力,除參加上年十一月間之東協加三高峰會外,亦積極推動成立東亞自由貿易區。在南亞方面,印度與中國本年一月二十四日在新德里舉行首度戰略對話會議,討論全球暨地區安全以及印中雙邊合作關係,另亦爭取成為南亞區域合作協會之「對話夥伴」地位。


三、兩岸外交攻防


中國繼續阻止我國開拓新邦交關係,上年十一月三日我國與萬那杜總理簽署建交公報,其後中國方面即提供大量金援反撲、運作萬國內部推動對總理之不信任投票迫使總理下台。我國已經明確宣示,無意在國際間與中國進行零和競賽,但中國不斷施壓破壞台萬建交案,顯示中國仍然堅持以零和思維打壓我國之外交努力。


此外,中國亦加緊破壞我國在亞太、中南美洲及非洲地區之邦交關係,以中南美洲為例,上年九月十二日中國派遣維和警察前往海地,中國駐聯合國大使王光亞並藉機於十二月十四日前往海地訪問,我駐館均予以密切注意。此外,格瑞那達總理宓契爾亦於十二月十二日應邀訪問中國大陸,行前並致函我政府表示僅願與我維持非官方關係,我政府為此以召回駐格國大使表示抗議,其後格國外長林洛德於本年一月二十日在北京與中國外長李肇星簽署復交公報,並於一月二十七日以節略正式通知撤銷對我外交承認,我政府為捍衛國家利益與尊嚴,爰決定中止與格瑞那達之外交關係。


中國對於我國與無邦交國間之實質關係也多方打壓,例如十一月初對丹麥國會成立「友台小組」一事表示抗議及憤怒;對日本上年十二月同意李前總統訪日提出強烈抗議,並要求日本取消李前總統簽證,惟未為日方接受;中國復不斷阻撓我政府首長出訪以及我在無邦交國代表處之活動。


在國際組織方面,中國繼續強力動員阻止我推動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及聯合國案,上年五月中國以提議我派員加入其代表團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之舉,作為阻卻各國支持我案之煙幕。本年初,中國方面重施故計,致函邀我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派員參加其代表團,共同出席WHO「修正國際衛生條例(IHR)政府間工作小組」第二次會議,意欲製造我為其一部分之假象,並企圖阻止該條例納入有利我參與之條文,惟未得逞。


  另自我國加入WTO以來,中國即不斷以主權問題為由對我地位尋釁,包括透過WTO秘書長提出擬修改WTO通訊錄中我代表團名稱,案經我方堅決反對WTO秘書處在未獲我方同意下片面更動,目前我代表團仍續秉持維護我方最大權益之原則與秘書處協商雙方均能接受之解決方案。


四、歐盟對中國軍售禁令


一九八九年天安門事件發生後,歐盟有鑒於中國違反人權之事實,開始對中國實施武器禁運。近年來,中國不斷加速軍力現代化,並盼提升其與歐盟關係,而歐盟若干成員亦盼解除禁運以獲得直接或間接利益,雙方遂開始推動解除武器禁運案。惟鑒於中國人權狀況迄未改善,且歐盟協助中國提升軍力對台海甚至亞太地區之和平穩定均有不利影響,不僅美、日反對,歐盟內部亦有保留意見。例如,上年十月二十八日德國國會通過由執政聯盟社民黨及綠黨所提決議案,籲請德國政府對歐盟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續予檢視評估,並在建立具有約束力之武器出口管制政策之前,繼續維持對中國之軍售禁令。此外,歐洲議會繼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二00四年二月十日及同年十一月十七日、以及本年一月十三日分別通過決議案要求歐盟堅定維持對中國軍售禁令,嗣於本年二月二十四日在全會通過之有關歐盟對第六十一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訂於本年三月十四日至四月二十二日在日內瓦舉行)之優先議題及建議事項決議案中,第五度以具體行動表達要求歐盟維持對中國軍售禁令之堅定立場。


日本外相町村信孝本年一月二十日與訪日之英國外相史卓會談,就歐盟有意解除對中國武器禁運事,町村外相以「不僅對日本,即在東亞整體安全上亦為一極令人憂慮之問題」為由,表示反對。史卓則表示,歐盟在取代禁運措施之新行動基準獲得強化之前,至少兩個月內不會做出解禁決定,另亦會確認未來加盟國之武器輸出在質和量上都不會漸次提高。


  美國行政部門一貫反對歐盟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布希總統二月二十二日與北約秘書長舉行聯合記者會,並於會中表示:渠已與法國總統席哈克及英國首相布萊爾討論歐盟擬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事,而且將在歐盟會議中加以討論,美國對於移轉武器給中國可能導致技術移轉深表關切,蓋此舉將改變中國與台灣間關係之平衡,而此正為美方關切所在。


  在美國國會方面,美國聯邦眾議院於二月二日以四一一票對三票之壓倒性多數,通過譴責歐盟擬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之決議案,認為歐盟此舉將危害台灣及美國駐防亞洲軍隊之安全。


五、反分裂國家法


近來中國正加強對我進行法律戰、輿論戰及心理戰之「三戰作為」,中國總理溫家寶在上年五月間公開表示將認真考慮制定「統一法」之建議,其後中國於十二月十七日宣佈將制訂「反分裂國家法」,該法業於本(三)月十四日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


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之目的無非在於否定我國主權國家地位,並為對台動武預設所謂法律依據,係片面改變台海現狀之行為,威脅台海乃至亞太地區之和平與穩定。我國自本年一月起即分別組團前往美、日及歐盟各國洽助,一般而言,各方認為中國制訂該法係「不好的」、「不必要的」、「不具建設性的」或「愚蠢的」作法,並重申經由對話和平解決爭端,以及不應片面改變台海現狀之立場。


美國方面,上年十二月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包潤石重申美國希望兩岸對話、和平解決歧見、不應片面改變現狀之立場,並盼此際兩岸應專注對話而非強化立場。對於本年一月底開始之春節包機互航,美方亦表示歡迎,並稱兩岸改善經濟關係,包括包機互航,符合雙方利益,並有利於區域和平與安全。三月九日美國白宮發言人針對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表示:美方認為中國作法牴觸最近兩岸關係改善之趨勢而不具助益,將要求北京重新考慮是否通過該法,並反對任何以和平以外方式決定台灣前途之意圖。此外,截至本年三月九日為止,美國已有國會議員二十八人針對該法發表譴責聲明。


  此外,歐盟部長理事會亦於二月四日發佈一項有關台海兩岸之聲明,除歡迎兩岸就農曆春節包機直航獲致協議外,並認為此類務實之合作將有助於增進雙方對話及瞭解,並盼能發掘其他持續構築雙方合作之方法。歐盟堅信台海之和平及穩定至關重要,此不僅攸關該區域,亦攸關其他地區。歐盟在「一個中國」之政策下,將續持台灣問題應經由海峽兩岸協商和平解決之觀點。歐盟歡迎兩岸之任何努力以降低緊張情勢,共同尋求一雙方均能接受之基礎以重啟和平對話,並籲請兩岸避免可能提升緊張之單邊措施。


  日本外相町村信孝亦於二月二十三日向中國方面表示:日本強烈希望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為此兩岸間友好交流獲致進展至為重要,兩岸包機互航係良好決定。日本對「反分裂國家法」寄予強烈關心並憂慮其對兩岸關係之影響。


肆、對外關係


一、邦交關係


  在邦交關係方面,我國繼續透過雙邊高層互訪、國際合作及人道援助等方式,強化與各邦交國間之關係,各友邦也在各項國際場合支持我國參與國際組織,例如於上年五月及九月召開之世界衛生大會及聯合國大會總務委員會及總辯論期間,為我提案並執言。


在高層互訪方面,陳總統一月二十七日展開「海洋夥伴・合作之旅」,除參加帛琉總統雷蒙傑索之就職典禮及順訪我友邦索羅門群島外,並於兩國國會發表演講,回程時並在關島過境,此行係陳總統任內首度南太之旅,對鞏固邦交及強化我與友邦之合作關係深具意義。


在來訪部分,史瓦濟蘭總理德拉米尼暨夫人於十月八日、聖文森總理龔薩福暨夫人於十月十六日、馬紹爾群島共和國諾特總統伉儷於十二月十四日、馬拉威共和國總統莫泰加於本年一月十日、查德共和國總統德比於本年一月二十三日分別率團來台訪問。


  我國繼續加強與友邦之各項合作關係,行政院中南美投資策略專案小組籌組之投資考察團,由該專案小組召集人林政務委員義夫率團,於上年十一月廿日啟程前往我友邦多明尼加、宏都拉斯、貝里斯訪問,該專案小組將續評估此行考察成果,並致力追蹤潛在投資機會,以期促成實質投資效果。由本部協助衛生署主辦之「南島衛生部長會議」於上年十二月一至三日在台北舉行,共有五位太平洋友邦國家之衛生部長暨代表應邀出席,藉以推動各國在衛生方面之合作。經濟部陳次長瑞隆一月底到二月初出席我與尼加拉瓜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第三回合諮商會議;另外我與瓜地馬拉於今年三月一日至五日在台北展開自由貿易協定諮商;本人於二月下旬訪問多明尼加及海地、三月初在台北召開我與中美洲國家合作混合委員會外長會議,並簽署聯合公報表達我與友邦加強合作之立場。


為促進國際交流、增進雙邊關係而設置之「台灣獎學金」計畫已於上年九月開始實施,其中本部提供之「外交獎學金」,對象原則上以邦交國或開發中友好國家為主,上年共有二六七名學生來台就學。為貫徹 陳總統推動全民外交、擴大青年國際視野及國際活動空間、培養我國外交與援外技術人才之政策,上年九月中旬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續甄選二十七位志工組成海外服務工作團,派赴十二個友邦服務一年。另上年度外交替代役錄取名額亦大幅增加為六十六名,並已分別派赴我國二十二個友邦之駐外技術團及醫療團服勤。


在人道援助方面,鑒於上年多明尼加及海地遭水患肆虐,損失慘重,我政府為發揮人溺己溺之精神,已及時捐贈兩友邦賑災專款各十五萬美元。此外,上年八月慶多專案期間,鑒於多明尼加缺乏醫療物資與糧食,游前院長亦承諾再捐贈多國庫存食米一千公噸及價值十萬美元之藥品。


在歐洲之教廷方面,上年來教廷曾先後發表四次嚴正聲明,譴責中國嚴重侵犯人權及宗教自由。我國多年來致力配合梵方理念,已建立「和平、慈善」之夥伴關係,上年十二月南亞災變發生後,我國亦響應教宗之號召,捐贈教廷「一心委員會」一萬美元賑災。


二、實質關係


(一)台美關係


美國總統布希上年十一月出席APEC年度經濟領袖會議時曾會晤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雖然美方官員對於中國在北韓核武議題、伊拉克及反恐議題之合作表示滿意,認為雙方關係係三十年來最好之情況,惟美方仍高度關切台海安全,除公開反對歐盟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外,亦密切注意其友邦與中國之軍事交易。美國國會「美中經濟暨安全檢討委員會」本年一月二十四日公佈訪問歐盟總結報告,除建議持續施壓以維持武器禁運政策外,亦建議美國與歐盟發表聯合宣言,要求中國停止制定針對台灣而審議中之「反分裂國家法」,並呼籲兩岸尋求對話。


近半年來,台美關係繼續在既有之基礎上發展,雙方溝通管道暢通。陳總統上年五二0就職演說、十月十日國慶談話及十一月十日國家安全高層會議十點裁示,一再對改善兩岸關係釋出善意,美國均有正面回應,認為陳總統談話具有建設性並展現創意。本年一月陳總統訪問南太回程過境關島時,受到美方高規格之禮遇及關島政要熱情接待。美國貿易代表署本年一月十九日公布年度特別三○一不定期檢討結果,將我國自「優先觀察名單」調降為「一般觀察名單」,以具體行動對我國積極解決美方長期關切之盜版及仿冒問題及保護智慧財產權各項工作所作努力表示肯定。


洽邀美國政要訪台係我對美長期工作項目之一,美國前總統柯林頓二000年卸任後,我即積極進行洽邀,嗣因九一一事件發生而不克成行。經庚續努力,柯林頓終於本年二月二十七日至二十八日訪台,訪台期間除會晤陳總統等高層政府官員、政黨領袖及企業人士之外,另接受台灣民主基金會之邀請,以「擁抱人類共同價值,共創二十一世紀的安定與繁榮」為題發表專題演講,柯林頓在演講中呼籲人類求同存異,透過民主機制與合作解決歧見,將世界從相互依存進一步提升成為整合之社區。


上年十一月二日美國舉行總統大選,布希總統贏得連任並於本年一月二十日宣誓就職,我政府由中央研究院李院長遠哲率團參加。布希總統在就職演說中誓言支持民主運動與制度之發展以終結專制暴政,主張自由國家協力促進民主之重要性。鑒於美國此一理念與我政府一貫立場及主張契合無間,未來台美間長期性及全面性之合作關係,當可在此一基礎上繼續鞏固及強化。


(二)台日和台韓關係


近半年來,台日關係續有下列各項正面發展:第一、上年十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日,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應邀訪台,助我推展觀光。第二、日本政府於上年十二月十六日同意李前總統於同月二十七日至本年一月二日赴日本旅遊,雖然中國方面強烈施壓要求日方取消簽證,惟日本並未同意。


日本參議院繼眾議院之後於本年二月九日召開全院會議表決通過「有關促進外國人觀光客參訪二00五年日本國際博覽會法律案」,依此法案日本政府將於本年三月二十五日至九月二十五日期間賦予我國人赴日免簽證待遇,預期台灣赴日旅客人數將因而大幅增加,對台日雙方均屬互利雙贏。日本內閣會議已於三月四日公佈相關施行辦法。本部籲請日本政府於本年修訂「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俾於愛知萬博結束後,賦予我國人訪日之永久性免簽證待遇,使雙方經貿及人員往來更為便捷,進一步強化兩國各項合作關係。同時亦籲請國人享有赴日免簽證待遇時尤應切實遵守日本之法律暨相關規定,以維護良好形象。


近年來日本一直希望在國際安全事務上扮演更重要之角色,上年九月小泉首相在聯合國之演講中宣示日本爭取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目標,我國除示支持日本在聯合國及國際安全領域扮演更重要之角色外,亦盼日方繼續強化台日關係及助我參與國際組織。


在台、韓關係方面,經過數年協商,台韓雙方已經在上年九月一日簽署航空協定,恢復雙邊航空運輸定期航線,並於本年三月一日復航,對促進雙方各項交流以及加強台、韓雙邊關係,具有重大意義。上年十月二十五日韓國前大統領金泳三再度來台訪問,金前大統領曾於二00一年訪台,當時曾表示希望台韓儘速復航,此次來訪不但顯示金前大統領對我友誼,亦顯示韓方對台韓雙邊關係之重視。


本年一月三十一日我國「駐韓國台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舉行掛牌儀式,並已於本月初開始對外服務,鑒於釜山為南韓第二大港,當地僑民眾多,且為台韓客運航線航點之一,釜山設處對提升台韓雙邊實質關係具有高度正面意義。


(三)台灣與東南亞及澳、紐關係


近年來中國積極經由雙邊管道或東南亞國協之多邊管道,強化其與東南亞各國之關係,同時亦施壓阻止我國與東協各國之官方交往。惟我續在雙邊基礎上加強與東南亞各國之關係並達至相當成果,例如上年十月間我與菲律賓舉行第十二屆台菲部長級經濟合作會議及雙方經濟協進會第十八屆聯席會議、另與越南召開「第十一屆台越工商聯席會議」、十二月與泰國舉行「第十五屆台泰經濟合作會議」,以及與印尼舉行勞務合作會議並簽署「有關招募及仲介人力瞭解備忘錄」。在澳、紐及南太方面,上年十一月十九日我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簽署農技合作協定續約,十二月中旬第十一屆台澳能礦會議在澳洲舉行。此外,上年七月我與澳大利亞簽署之「台、澳打工度假簽證瞭解備忘錄」亦已於上年十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


(四)台歐關係


目前我國與歐洲國家關係繼續穩定發展,上年十一月十二日由歐洲各國國會友台小組議員組成之「馬可波羅俱樂部」在英國倫敦舉行成立典禮暨第一屆年會,共有來自廿五個歐盟會員國及歐洲議會之友台小組議員廿六人出席。會中決議通過「馬可波羅俱樂部第一屆年會會議結論聲明」,表達支持歐盟各會員國國會議員通力合作致力加強各國與台灣關係、支持台灣立即取得世界衛生組織之觀察員地位、關切台海安全問題並強烈反對北京對民主台灣採取任何軍事威脅、呼籲北京尊重台灣人民依其自我意願選擇政經發展前途、並支持歐盟繼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軍售禁令之立場。三月一日陳總統透過視訊會議方式與歐洲議會議員進行對話,爭取歐洲對我之支持。


在個別雙邊關係方面亦有各項具體進展,例如上年十月十三日台比(利時)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十一月二十四日瑞典國會通過「台瑞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並於本年一月一日正式生效,台丹(麥)避免雙重課稅協定亦於十一月間完成第一回合談判。另捷克前總統哈維爾伉儷十一月十九日至二十四日訪台,陳總統特別頒贈「特種大綬景星勳章」,表彰哈維爾前總統對促進台捷關係之貢獻。


(五)台灣與亞西關係


近年來中國與俄羅斯積極發展戰略夥伴關係,惟我國仍持續推動提升與俄羅斯間之實質關係,例如「台俄協會」捐贈肺結核醫療車予俄羅斯阿爾泰邊區,俄羅斯聯邦議會友台小組於十一月二十四日成立並舉行慶祝酒會,成員包括四十三名議員,對台俄關係之推展深具意義。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十八日國立政治大學俄羅斯研究所舉辦「二00四年台北莫斯科論壇」國際學術會議。十二月六日俄羅斯「聯邦小企業輔導基金團」,由俄羅斯烏拉爾科學技術研究所副所長率領,來台進行訪問及交流。本年一月十四日陳總統與呂副總統於烏克蘭中央選舉委員會宣佈重新舉行之總統選舉決選投票結果後,隨即函賀烏克蘭總統當選人尤申科。


在中東方面,我回教朝覲團乙行二十七人於本年一月上旬啟程赴沙朝覲,與回教世界前往朝覲人員進行全面宗教、文化交流,並介紹台灣民主自由發展情形。第六屆台以經技合作會議上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台北舉行。以色列貿工部總司長率團與會,雙方就各項經濟合作議題進行廣泛討論,互動良好。另我與阿拉伯國家間之安全合作及職業訓練合作均深獲各國肯定,並續擴大辦理。


在蒙古方面,農委會、駐蒙古代表處、台灣世界展望會與蒙古世界展望會十二月三日聯合舉辦捐助蒙古一萬公噸食米儀式,蒙古糧食暨農業部主任秘書則再三對我方援助表示感謝,蒙古多家電視及平面媒體均到場進行採訪,對我人道援助之國際形象及提高蒙古人民對台灣之瞭解極具助益。


三、國際組織


目前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等二十六個政府間國際組織擁有會籍,並以觀察員等身分參加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


(IATTC)等十五個政府間國際組織之會議與活動。


(一)聯合國


上年我洽請友邦以「台灣2,300萬人民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為標題,為我向聯大提案,並於聯大總務委員會議及總辯論等相關場合為我執言。我案雖囿於國際政治現實,在中共之全面打壓下,仍未能列入聯大正式議程,惟透過友邦在總務委員會議近四小時之熱烈辯論以及隨後在聯大總辯論為我聲援,已達致凸顯台灣主體性及加強國際社會瞭解之現階段策略目標。另上年在國際文宣上亦有創新之作法,陳總統特於聯合國大會開議首日,透過越洋衛星與駐紐約國際媒體記者舉行我參與聯合國案視訊會議並接受國際媒體採訪,此係我國家元首首次就本案直接訴諸國際媒體,廣獲各界之關注及好評,為我案之推動注入新助力。


  透過友邦向聯大提案要求將我案列入議程,並發動我友邦在總務委員會及總辯論執言之策略,一般認為較溫和且適度保持彈性。惟我案以目前作法連續進行十二年以來,迄未能取得明顯突破,國內人士亦有提出不同主張者,包括若干建議改弦更張、求新求變之議; 大院亦曾決議本部研議參與聯合國案創新策略方案。本部對相關意見均十分重視,惟慮及本案極具政治敏感性,而國內外亦不乏仁智之見,為求審慎,本部曾召開多次內部會議,並邀集相關學者專家集思廣益,以期找出最妥適有效之推案策略。


推動參與聯合國案,無論是從民意需求,或是從國家利益考量,均有一定之功用。本部將持續注意國內民意反應,審視國際局勢變化,衡酌兩岸關係發展,並配合聯合國相關議事規則規定,靈活採擇推動策略,務求獲致最大效益;特別是在相關文宣和海外造勢方面,政府在規劃時將力求活潑化與多元化,加強國內民間團體與海外僑社之參與,期能引起各界廣泛之注意與支持,使我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之目標得以早日實現。


(二)世界衛生組織


上年我國第八度推動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並由友邦提案表決,在我二十三個有投票權之友邦及美、日兩國投票支持下,我案已累積更大動力。針對中國上年所提台灣可派員加入其代表團參與世界衛生大會乙節,我方已向各國嚴正主張我國應有權以直接、個別、完整及立即之方式參與WHO相關工作。有關本年推動參與WHO案,外交部已在積極規劃執行中。


WHO為因應新興疾病之產生及舊有疾病之復發,自一九九五年起即著手修訂國際衛生條例(IHR) ,該法規旨在防範疾病之國際散播及避免對國際交通之不必要干擾,其規範範圍除控制疫病散播之條件外,亦擴及國際交通工具、核放射物質、化學物質、轉口貨物、軍隊等之管理,對我政府及人民之權益均有深遠影響。


WHO在上年十一月及本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六日兩度召開「修正國際衛生條例(IHR)政府間工作小組」會議,經我洽請友邦及友我國家全力助我,會議已通過在該條例第二條中納入「普世適用」、「所有人」及「所有人類」等利我參與之文字,可望為我未來參與「國際衛生條例」奠定法理基礎。惟鑒於該條文僅涉及適用原則,如何予以具體落實仍待進一步協商,且該會議通過之相關文字仍需提交本年五月第五十八屆WHA通過,本案仍將面臨艱苦之交涉過程。外交部及行政院衛生署將持續密切注意相關發展,並洽請友邦及友我國家基於人權、人道及全球防疫合作不容任何缺口等考量,繼續全力助我以適當身份參與「國際衛生條例」。


(三)APEC


  上年我國出席之APEC會議及活動超過一八0項,其中包括第十二次領袖會議、第十六屆部長級年會、九次專業部長會議與反恐有關之APEC區域貿易安全會議、四次資深官員會議及工作小組等重要會議及活動。另上年在台舉辦之APEC會議及活動共有十七項,重要者包括APEC衛生任務小組第一次會議、APEC企業諮詢委員會(ABAC)第二次大會及APEC國際青年營等。


上年APEC領袖會議於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在智利首都聖地牙哥市舉行, 陳總統指派中央研究院李院長遠哲代表出席,李領袖代表與會期間除參加領袖會議外,並曾接受國際媒體之專訪。在出席領袖會議時,李領袖代表曾在衛生、強化多邊貿易體制、反貪污及能源等議題上提出我國之建言,我國所提APEC應強化流行疾病相關疫苗研發與生產之建言已獲列入領袖宣言中,此係 總統指示之任務,厥為我國參與上年APEC領袖會議之重要成果。此外,我倡議設立「APEC數位機會中心」(ADOC)之工作亦獲肯定,而列入部長級年會聯合聲明中。


李領袖代表在本次會議期間曾與若干會員體領袖舉行雙邊會談,另與美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泰國、越南、秘魯、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尼、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等會員體領袖於會議各種場合中非正式晤談,除代表 總統轉達問候之意外,並就領袖會議議題表達我方看法及表達我與各會員體強化交流之意願。


(四)世界貿易組織


在上年七月底達成杜哈回合談判之「七月套案」後,國際間加速世界貿易談判之主張更顯迫切,我國已積極就攸關我國經貿利益之農業、服務貿易、非農產品市場進入及貿易便捷化等重大議題,與利益相近會員參與議題結盟集團之運作:如農業方面之G10集團及二十個議題之個別非正式集團,以利於談判過程中,充分維護我方利益。


我方亦利用入會審查機制,積極參與入會案審查工作,並與越南等八個與我經貿利益較為密切之入會申請者積極進行雙邊會議,為我產業爭取最大市場進入機會,另達到強化與無邦交國雙邊關係之目的。


鑒於我多年來之經濟發展經驗可供友邦及具實質關係會員參考,我與WTO秘書處合作在台舉辦區域研討會,上年度舉辦之「區域貿易協定」區域研討會有二十六個亞太地區會員及觀察員派員參加。為積極回應七月套案將貿易便捷化列為未來主要談判議題之一,本部特委請國合會舉辦貿易便捷化研習班,並邀請WTO開發中及低度開發會員派員來台分享我處理貿易便捷化之經驗,秘書處並派遣講師參與講授。


本年二月初WTO貿易政策檢討處處長Clemens Boonekamp等三人來台,就明(二00六)年六月WTO將對我進行首次貿易政策檢討事,舉辦說明會並向我政府相關單位說明檢討程序,並盼藉由此次貿易政策檢討,讓WTO各會員更深入瞭解台灣對外貿易成功之道。


(五)其他組織


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公約業經 大院於上年五月二十一日審議通過,並經 總統於六月二十五日頒發批准書,完成我國內法律程序。我國並於十一月二日向公約存放國紐西蘭政府完成接受公約規範之文書存放手續,公約已自上年十二月二日起對我國生效。我並已以正式會員身分參加上年十二月九日至十日在密克羅尼西亞舉行之「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成立大會。


我為進一步增進與「歐洲復興開發銀行」之合作關係,並為協助包含喬治亞、吉爾吉斯及烏茲別克等在中亞地區之七個「早期轉型國」(ETC)之經濟發展,爰於上年十一月十八日由駐英國田前代表簽署該基金之捐助協議書,我政府同意捐助五十萬歐元,並取得參與「捐助者會議」之地位。


四、非政府組織


(一)協助國內NGO建構參與國際事務能力


外交部上年委託中山大學國際非政府組織研究中心辦理NGO國際事務人才培訓課程共五期,培訓近四百名國內NGO重要幹部。外交部每年針對四大領域遴選國內NGO工作者赴非政府間國際組織研習,熟悉國際事務,培養國際人才,上年共計薦送十三名出國研習。


(二)與國內NGO建構合作夥伴關係


外交部上年共補助五五0個國內NGO參加或舉辦國際會議及交流活動。此外亦協助「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協會」處理中國大陸於國際紡織聯盟(ITMF)及國際成衣聯盟(IAF)迫我更改會籍名稱事宜;協助「中華民國不動產協進會」維護於「世界不動產聯盟」之英文會籍名稱;以及順利協助中華醫學會在世界醫師會會籍更名為「台灣醫學會」。


(三)鼓勵國內NGO及學者參與或與國際NGO協辦聯合國周邊事務


外交部協助我國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於上年八月間在台北舉辦「推動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國際研討會」;協助國內NGO及學者專家參與七月及九月在泰國舉行之「全球基金」第一屆「Partnership Forum」及「亞太非政府組織論壇」會議、九月分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之「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UNHCR)難民保護計畫座談會及在中國舉行之WHO西太平洋區域委員會第五十五屆區域委員會。


(四)協助國內NGO與國際接軌


外交部為強化我國NGO與第三世界NGO發展經驗交流,增進NGO對國際議題及其發展趨勢之瞭解,並促進與國際NGO之連結與合作,配合聯合國千禧年七項發展目標,於上年十二月廿日至廿一日舉辦「二○○四年國際NGO夥伴論壇」,以「展望全球公民社會的挑戰與機會」為主題,邀請國際志工協會執行長Liz Burns、國際志工管理協會副總裁Wendy Stratton、國際援助組織亞洲事務負責人Sandeep Chachra及海倫凱勒基金會醫療顧問主席Martin Bloem等國際著名NGO代表來台與國內相關智庫學者專家、NGO負責人及相關政府機關代表進行研討與協商,藉以建立中長期合作夥伴關係。


伍、南亞賑災


  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發生在印尼蘇門答臘北部之大地震以及隨後引發之海嘯,造成南亞及東南亞超過三十萬人死亡、百萬人無家可歸之慘況。南亞災變發生後,基於「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人道精神,行政院游前院長兩度在院會中對救災工作作出明確指示,並由行政院葉前副院長兩度召開緊急協調會議,指示本部負責整體規劃及協調,展開各項人道援助工作。


一、賑災工作大要


(一)統籌賑災工作


  我政府於本年元月二日宣佈將賑災經費調高為五千萬美元,本部立即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確定責任分工,並配合災區需求及政府投入之資源,將「台灣愛心・關懷南亞」賑災計畫區分為「近程援助計畫」及「中長程援助計畫」,其中「近程援助計畫」以派團協助災區醫療、防疫及消毒為主,並提供救災所需各項物資。在「中長程援助計畫」方面則以醫療援助及社區重建為主。


  本部曾兩度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並協調行政院衛生署派出醫療團、防疫團及提供相關醫療物資;協調行政院環保署派出消毒團及提供相關消毒物資;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糧食援助;協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研究提供組合屋之可行性;協調並參與行政院新聞局推動認養災區兒童計畫。


(二)進行雙邊及多邊聯繫


  南亞災變發生後,為展現台灣人道關懷精神,本部立即向受災各國轉達陳總統慰問關懷之意,並緊急捐贈印尼十萬美元,泰國、印度及斯里蘭卡各五萬美元,馬來西亞三萬美元。本部於災後第一時間即電請相關駐外代表處進洽各國政府,瞭解賑災需求。本人另於十二月二十九日約晤印度、印尼、泰國及馬來西亞等國駐台機構代表,聽取災情簡報並就賑災事宜交換意見。


  我相關駐外館處曾積極進洽駐在國政府、聯合國人道事務協調處、世界衛生組織及國際紅十字會等,表達我可提供之協助項目,並盼能共同建立救災協調機制。此外,本部亦贊助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20萬美元進行協助災民蔬菜種植重建計畫;本部另研議透過亞銀與APEC等多邊架構參與中長期災後重建計畫之可行性。


(三)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


  本部指定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委員會為國內救災協調窗口,並設立專線電話,另於十二月二十八日主動邀集國內十九個民間團體來部研商合作賑災事宜,協調並輔助民間團體前往印尼、泰國、斯里蘭卡,同時與國際美慈(Mercy Corps)組織、海倫凱勒基金會分別簽署合作備忘錄,參與各該組織在南亞各受災國之賑災計畫與工作,並委託該等組織協助發送賑災物資。


  總計政府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共派出包括評估團、醫療團、防疫團及消毒團等九團計七十六人,民間團體共派出十三團計四三五人,總共五一一人,其中六十人在泰國、三三二人在印尼、一一0人在斯里蘭卡、五人在印度、四人在馬爾地夫。本部亦電請駐泰國代表處及駐印尼代表處派員進駐災區協助救災事宜。


  本部於十二月三十日在中央銀行國庫局設立「外交部海外賑災專戶」,續於一月四日增設郵政劃撥捐款帳戶,接受各界捐款。至三月九日為止,累計募款逾新台幣二億七千萬元,倘包括民間自行募集之捐款則將超過新台幣三十億元。


  本部另於桃園設立聯合倉儲中心,接受各界捐贈救災物資,至一月二十一日為止,包括政府提供之物資在內,共收到包括醫療、防疫、消毒、食品及各類民生物資共355.2噸。上述物資已透過隨機運送、專機運送及海運等方式,於元月二十六日前分十五批運送完畢。


(四)照顧災區國人,協助罹難者家屬


  本部十二月二十七日於領事事務局網站,對相關受災國之災區發佈「橙色警戒」旅遊警訊,建議國人近期內暫勿赴前述災區旅遊,以維護自身安全。本部亦通電駐印尼代表處等十一館處,協助災區護照滅失國人返國事宜、協尋赴災區旅遊國人、協尋在災區作業漁船、協助罹難國人家屬赴災區處理後事及返國事宜。


二、賑災效益


  總結此次我「台灣愛心・關懷南亞」賑災工作已獲致下列效益:


(一)提升我國國際形象


  我政府及民間參與南亞賑災工作情形,獲得受災國國內媒體廣泛報導,我國捐助金額亦一再為國際通訊社、外國媒體及相關網站所報導,此皆有助提升我重視人道關懷之國際形象。


(二)增進雙邊關係


  我國對此次南亞災變受災國之慰問與協助,已獲得各國政府感謝,未來透過中長期重建計畫之執行,當可進一步強化與相關各國之雙邊關係。


(三)與國際組織建立工作聯繫


  經由此次南亞災變,我願積極透過我已為會員之國際組織,爭取參與中長期重建計畫之機會;另亦與聯合國相關機構及世界衛生組織建立若干工作聯繫。此種聯繫關係之建立,對我未來參與多邊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四)爭取參與多邊預警機制


  此次南亞災變顯示國際間建立海嘯預警機制之重要性,未來我國當以人道及人民生命安全為切入點,積極爭取參與多邊防災合作之機會。


(五)強化我參與國際人道援助能力


  過去本部雖曾單獨或與民間團體協力對海地、伊拉克、阿富汗等個別國家提供人道援助,惟如此次參與南亞災變之大規模、多國賑災工作尚屬僅見,未來外交部當以此次賑災經驗為例,檢討及強化我國參與國際人道援助之機制與能力。


三、未來工作


  南亞災變緊急救災工作已暫告一段落,捐助國及受災國均根據災區現況重新評估中長期重建計畫,使救災資源發揮最大效益。本部已成立中長期重建工作評估小組,並將繼續與相關部會、民間團體、相關受災國、捐助國及國際組織保持密切協商,積極參與各受災國及相關國際組織之重建復原計畫,以爭取受災國及國際社會肯定我國人道援助貢獻,並瞭解台灣為國際社會不可或缺之成員。


陸、未來努力方向


  面對中國在國際間不斷壓縮我國際生存空間之作為,我將繼續運用既有之優勢,把握國際局勢發展中有利之因素,積極推動下列各項外交作為:


一、維護台海安全


面對中國不斷提升對台軍力部署,並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為對台動武預設法律藉口,外交部將繼續加強國際洽助、強化與美、日等國之安全合作、並促請國際社會正視軍售中國對台海和平安全之危害。


二、維護國家主權


針對中國對台發動法律戰、輿論戰及心理戰等三戰作為,外交部將在國際間強化主權論述、促請國際社會尊重台灣人民「和平發展,自由選擇」之基本人權。


三、拓展對外關係


外交部除鞏固既有之邦交關係外,亦將把握任何建立新邦交關係之機會,積極開拓我國國際生存空間。外交部亦將透過經貿、科技及文化合作,加強與無邦交國家間之實質關係及官方交往。


四、加強國際經貿合作


外交部將積極推動參與APEC、WTO及OECD各項會議及活動,以維護我國經貿利益,並提升國際影響力,此外,亦將繼續推動與美、日及相關友邦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之工作。


五、加強推動參與國際組織


  外交部將繼續推動參與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案,並把握機會以務實、彈性之作法,繼續推動參與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同時亦加強協助國內NGO加入國際非政府組織或參與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