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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14歲以下之未成年人及其陪同者(父或母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旁系血親3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自101年8月15日起得向任一地戶政事務所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詳情請洽各地戶政事務所。

  • 發布時間:2012-08-14
  • 資料來源:領事事務局

開放14歲以下之未成年人及其陪同者(父或母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旁系血親3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自101年8月15日起得向任一地戶政事務所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詳情請洽各地戶政事務所網址http://www.ris.gov.tw/zh_TW/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