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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捷克共和國完成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

  • 發布時間:2017-12-13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7/12/13
第235號新聞稿      

為促進我國與捷克間經貿交流與合作,中華民國駐捷克代表汪忠一與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易禮哲(Václav Jílek)於本(2017)年12月12日在布拉格完成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本協定將於雙方完成內部必要程序並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後生效,於生效後的次年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

捷克是繼波蘭、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法國、荷蘭、德國、匈牙利、義大利、盧森堡、馬其頓、斯洛伐克、瑞士、瑞典及英國之後,第16個與我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歐洲國家,亦為我國簽署的第35個全面性租稅協定。

我國與捷克雙邊實質關係密切友好,捷克為我國在歐洲第四大投資對象國,目前有多家臺商在捷克投資,並在當地創造約23,000個工作機會。本協定生效實施後,將為雙方企業創造租稅公平及鼓勵投資的友好環境,同時有助增進兩國相互投資,促進雙邊經貿及稅務合作。(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