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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與尼加拉瓜政府簽署「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

  • 發布時間:2018-09-19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8/09/19
第240號新聞稿     

為簡化跨國公文書驗證流程及增進雙方交流,我駐尼加拉瓜共和國大使吳進木與尼加拉瓜共和國外交部長孟卡達(Denis Moncada)於本(107)年9月12日簽署「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尼加拉瓜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該協定是繼「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於本年8月8日生效後,我國與邦交國所簽署的第二個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

該協定將於雙方完成所需內部程序,並經正式外交書面相互通知的最後通知日生效。協定生效後,我國與尼國文件欲持往對方國使用,於經各自文件證明權責機關(在我國是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在尼國是外交部文件證明組)驗證後,即可持往對方國使用,免除以往須再經對方國駐外使領館複驗的程序,將有助提升雙方人民交流便利性與降低商業往來成本,創造雙贏互惠局面。(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