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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法國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共同聲明

  • 發布時間:2016-07-14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6/07/14
第156號新聞稿                                       

中華民國與法國於本(105)年7月13日完成異地簽署《駐法國臺北代表處與法國在台協會度假打工計畫共同聲明》,本計畫將待雙方完備相關作業程序後,於本年8月8日起正式生效實施,外交部將另行公告正式受理日期及相關申請辦法。

法國係繼德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奧地利及捷克後,歐洲第10個及全球第15個與我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協議、備忘錄或共同聲明的國家。我國與法國每年將相互提供500個名額予對方18歲至30歲間的青年,我國青年可申請參與停留期限為1年的度假打工計畫,法國青年則可申請參與停留期限為180天、最多可再延長180天的度假打工計畫。兩國青年未來可透過觀光旅遊、短期打工或自費短期遊學等方式,赴對方國學習語言,並深入瞭解當地文化、風土民情、社會脈動與生活樣態,以增進相互瞭解並建立友誼。

青年度假打工計畫係我為增進國際青年交流,並協助臺灣青年培養國際觀所推動的對外合作項目;臺法度假打工計畫連同兩國完成的臺法航權協議新約,加上依據該航權協議有關臺北-巴黎直飛航班將自本年10月起增班等新進展,未來可望進一步提升臺法雙方青年及人民的交流,對促進兩國觀光旅遊、文化交流及經貿往來均極具裨益。

我與法國雙邊關係友好密切,各項交流蓬勃多元,上述臺法航班增加及度假打工計畫展現兩國對強化青年交流、促進觀光及加強飛航合作的高度意願與共識。未來雙方將在既有良好基礎上,持續推動及深化臺法各項實質交流合作。(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