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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府宣布就「臺英青年交流計畫」予我國申請人「視同贊助待遇」

  • 發布時間:2016-11-30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6/11/30
第274號新聞稿                                    

英國政府甫宣布同意就「臺英青年交流計畫」予我國申請人「視同贊助待遇」(Deemed Sponsorship Status),進一步提昇我國青年赴英國交流之便利及我國正面形象,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

依據民國101年起正式實施的「臺英青年交流計畫」(Youth Mobility Scheme,YMS),英國每年提供1,000個名額予我國18歲至30歲青年赴英國交流,廣受我國青年歡迎。我青年赴英國交流情形及表現甚為良好,經外交部及駐英國代表處積極爭取,英方已同意就該計畫予我國申請人「視同贊助待遇」,並將自明(10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未來我國青年向英方申請YMS簽證前,毋須再向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申請核發「贊助證明」做為擔保,除申請程序更為便利外,亦係對我青年整體素質的肯定。英國明年將續給予我國1,000個青年交流名額,並已公告新版YMS簽證申請程序等相關細節(請詳英國政府YMS簽證申請網頁)。有意於明年赴英國交流訪問的青年朋友,屆時請依據相關規定提出申請。

目前與英國進行「青年交流計畫」的國家或地區包括我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日本、摩納哥、韓國及香港,其中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日本及摩納哥等5國前已獲得「視同贊助待遇」,本年英方修改相關移民法規,將我納入適用,顯示英方對「臺英青年交流計畫」的重視。

英國於98年同意予我國免簽證待遇,100年與我國簽署「臺英青年交流計畫」,本年1月將我國納入適用英國各主要入境點電子門快速通關計畫(RTS),現再就「臺英青年交流計畫」同意給予我國申請人「視同贊助待遇」,除彰顯我國為低度移民風險國家及英方對我國人民整體素質的高度認同外,亦反映近年臺英實質關係快速成長,雙邊經貿、商務、觀光、文化、教育、科研及人員等交流日趨密切的現況。(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