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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拉脫維亞共和國簽署《關於涉及洗錢、相關前置犯罪及資助恐怖主義金融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

  • 發布時間:2017-10-03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7/10/03
第170號新聞稿

中華民國與拉脫維亞共和國於本(106)年10月2日完成簽署《關於涉及洗錢、相關前置犯罪及資助恐怖主義金融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該瞭解備忘錄係由我國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處長李宏錦及拉脫維亞共和國清洗犯罪活動不法所得防制辦公室主任Viesturs Burkāns代表簽署,對未來我國與拉脫維亞共和國共同打擊跨國洗錢犯罪、重大犯罪及資助恐怖主義等甚具助益。

我國自上(105)年10月起,依據101年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FATF)頒布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與武器擴散國際標準」,與拉脫維亞共和國展開防制洗錢及資恐合作事項之協商,兩國歷經年餘洽談磋商終獲共識。近年來我國積極推動洗錢防制國際合作之努力與成果,獲得國際社會之認同與讚許,對我國打擊跨國犯罪及提升國際形象,成效顯著。

此一合作備忘錄之簽署顯示我國與拉脫維亞共和國合作交流頻繁密切,未來我國仍將積極增進與拉脫維亞共和國各相關領域交流合作,持續深化雙方實質關係及友誼。(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