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境外管制組在世界衛生組織(WHO)及我衛生署將加拿大多倫多市列為「最近有SARS地區性傳播的地區」後,決定自五月二十八日零時起,將加拿大多倫多市重列為「持外國護照經由SARS病例集中區來台灣相關簽證緊急措施」適用對象。以多倫多市作為出發地(PORT OF EMBARKATION)之旅客,其簽證、入境防疫及管制均依「自病例集中區直接前來台灣」處理。
外交部將隨時依據疫情變化及WHO發佈之疫情資訊修訂相關簽證管制措施,有關簽證措施之詳細規定,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有關居家隔離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www.cdc.gov.tw)或內政部網站(www.moi.gov.tw/moi/SARS.ap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