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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設處記者會答問紀錄

  • 發布時間:2002-09-02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簡部長九月二日就我與蒙古互設代表處舉行記者會,記者會答問紀錄如下:
一、本次互設代表處的動作是在「一邊一國」及呂副總統赴雅加達闖關成功之後,請問這是否有向中共喊話的外交意義?
答:我與蒙古洽談設立代表處的工作已經歷一段時間。從今年二月開始,我們與蒙古即進行來往及磋商,六月中旬雙方正式簽訂互設代表處約本。由於拓展中華民國在國際上生存的空間,向為外交部工作的目標,為了避免困擾,在這段準備期間內,我們並沒有公布。一直到昨天(九月一日)我於蒙古首都烏蘭巴托正式設立代表處,為中華民國生存空間,拓展新的疆界。
二、目前代表處首任代表人選是否已確定?互設代表處是否表示我承認蒙古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在憲法上的疑慮外交部如何解釋?
答:我駐蒙古代表處首任的代表是黃清雄先生,黃代表現在已經在蒙古首都烏蘭巴托展開正式工作。他原為駐韓國代表處組長。至於有關蒙古承認問題,我們在蒙古設立代表處,是秉持理性及務實的態度,以加強雙方實質關係,並增進相互瞭解、促進彼此的合作,並未涉及外交承認的問題。另外,從國際法及國際現實而言,蒙古自一九二一年宣布獨立以來,已為國際間普遍承認的主權獨立國家。蒙古於一九六一年十月廿七日加入聯合國後,與我國在聯合國並存十年左右,為聯合國一百八十九個會員國之一,並與世界上一百四十個國家維持外交關係,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本年元月行政院修正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及第五十六條,不再將蒙古視為大陸地區,以便於我與蒙古正常交往,避免與國際現實脫軌。
三、有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蒙古排除在外,但憲法有關領土疆域的規定,仍將蒙古視為中華民國領土的一部分。這次互設代表處,是否涉及未來在立法院推動修憲的問題?陳總統曾造訪蒙古,是否會安排陳總統再度訪問?
答:我們的工作是在蒙古成立代表處,並不涉及您所提的固有疆域爭議,那些問題不在本部工作範圍之內。至於是否將安排陳總統到蒙古訪問,當國際社會中各種主、客觀的環境及條件都適合時,不僅是蒙古,任何國家我們都會安排,不過我們當然會審慎衡量國際上主客觀的環境都合適後,才安排元首出訪。
四、我與蒙古政府是否相互給予外交人員豁免權?此是否涉及主權承認問題?
答:我與蒙古簽約互設代表處,係基於雙方的互信及默契。簽約內容雖不對外公開,但都是在平等、互惠及工作進行便利的原則下,簽訂互惠條件。我駐蒙古人員享有的待遇與蒙古駐台人員的待遇完全相同。
五、我與蒙古互設代表處,是否為外交上的突破?
答:外交工作是一點一滴辛苦累積而成,必須非常審慎細膩,往往須發展到某種程度後,才會有實質進展,所以個人不喜歡使用「突破」二字,但是我與蒙古互設代表處的確是一個成功\的進展。
六、我與蒙古互設代表處後,外交部是否擔心來自中國大陸的阻撓?
答:中華民國的外交工作是為國家開創更寬廣的國際空間,中國大陸阻撓乃是預料中的事。我們希望此次與蒙古互設代表處,能夠促進蒙古與中華民國間的良好發展,相信雙方都會珍惜此一機會。
七、我們與蒙古六月份就簽署互設代表處協定,卻拖到九月份才宣布,這三個月中曾經歷陳總統提出「一邊一國」論,副總統到印尼訪問,請問選擇現在這個時間點宣布是不是有特殊的外交意義?
答:要對外公布是遲早的事,選擇現在這個時間點是因為我們設處必須經過籌備作業,首先要選擇適當的代表,其次要尋覓適當的館舍地點,整個過程要經過外交部呈報行政院和總統府的程序,奉總統核定後才能對外宣布。我們在完成一般公文的流程後,現在才正式對外宣布。
黃代表事實上前一陣子還親自到蒙古去勘查館舍地點,當地要尋找一個適當的地點並不如大家所想的容易,我們尋找的地點相當理想,不但能代表我們的國家,也能有效地達成工作。
八、蒙古近幾年才民主化和舉行選舉,同時面臨經濟困難,我們在設處後對蒙古有沒有醫療、農業的具體協助計畫?
答:我們過去和蒙古有所來往,對他們提供小額的協助,但是這次互設代表處並沒有任何的條件,完全是為了增加雙方的溝通交流。
九、過去我們曾經與馬其頓建交後斷交,前不久又與諾魯斷交,在埃及設處後始終未派遣人員,請問這次在蒙古設處預計派遣多少人員?蒙古的戰略意義何在?
答:這次我們與蒙古相互設處是希望能增加彼此各方面的來往,雙方互利互惠,使彼此人民、企業能增加貿易、經濟的往來。我們這次設處在工作上非常周密謹慎,我相信不會有其他的困難。我派駐蒙古代表處有四名人員。
十、台灣與蒙古往來如不經過俄國就須經過中國大陸,請問蒙古對台灣在交通上有何意義?
答:我與蒙古在交通上往來沒有問題,從台灣到蒙古有很多航空公司班機可以抵達,從日本、韓國、香港、莫斯科皆可飛抵蒙古首都烏蘭巴托。
十一、總統府方面對於這次與蒙古互設代表處是否著力較深?國策顧問李在方是否有很大功勞?
答:任何工作的完成都不是任何個人或單位的功勞,我們不會說設處都是外交部的功\勞。過去這段交涉期間,包括總統府、政府各部門以及社會各界都出了非常多力量,但由於我們與對方有默契,不便把細節公布。
十二、我與蒙古互設代表處以城市為名是否有特殊背景因素?
答:政府在推展外交工作時具有相當彈性,能爭取的儘量爭取。我與蒙古設處經過多方討論,這是雙方最後同意的方式。(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