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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共「駐聯合國常任代表」秦華孫於本(七)月廿三日向聯合國秘書長蓋里遞交抗議函

  • 發布時間:1996-07-29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針對中共「駐聯合國常任代表」秦華孫於本(七)月廿三日向聯合國秘書長蓋里遞交抗議函,對我十六國友邦向聯大提出「研委會」案表示不滿,並要求將其抗議函作為聯大文件分發,及翌(二四)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崔天凱發言反對我案事,中華民國外交部茲特發表聲如下:
  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肇建以來即為一主權國家,一九四九年雖因中國內戰而播遷於臺灣地區,其有效管轄領土因此有所縮減,惟其國祚從未間斷。在中華民國政府依據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於一九四五年接收臺灣及澎湖群島之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成立;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建立後迄今,其管轄權亦未曾一日及於臺澎金馬地區。故秦某在其「抗議函」中所誑稱:「臺灣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一部分的地位從未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從未放棄對臺灣的管轄權」乙節,完全是一種悖離歷史事實,自欺欺人之語,經不起客觀驗證。
  中華民國政府自遷至臺灣後,經四十七年之努力與經營,已創造出一個經濟繁榮及政治民主的社會,其有民選之政府、固定的領及人民,愛好和平並遵國際規範,有完整之能力處理對外事務,並有充分之意願履行聯合國憲章所規定之權利及義務,目前與卅一個國有正式外交關係,並與其他一四○餘國保持經貿、文化等各方面之實質關係。中華民國為一主權國家毫無疑問。
  聯合國於一九四五年成立之時,中華民國即為其創始會員國及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聯合國憲章第廿三條及第一百一十條明載此事實。一九七一年聯合國第廿六屆大會所通過欴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將中華民國在聯合國之代表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然而,聯大第二七五八號決議不僅未能解決中國在一九四九年後兩岸隔海分治所產生之聯合國席位問題,並長期剝奪了中華民國治理下臺灣地區二千一百三十萬人民參與聯合國體系內政治、經濟、文化等活動之基本權利,係一不完整、與現實脫節、且不符正義之決議;況二七五八號決議迄今已歷廿五年,不能正確反映事實及其間之變化,自有再作檢討之必要。
  中華民國推動參與聯合國案,旨在尋求臺灣地區二千一百三十萬人民之基本權利在聯合國有適當之代表,既不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既有之席位,且仍追求國家統一,係一合理方案。而當前兩岸之僵局,乃在於中共一意孤行以其霸權作風對我文矢武嚇所致,中共當局倘具誠意促進兩岸和平,即應恢復兩岸之間業已建立之協商管道,如此方有助於中國統一之問題以各平方式解決,亦有利於亞太區域之安全與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