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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長朱撫松與韓國駐華大使金相台

  • 發布時間:1986-11-14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長朱撫松與韓國駐華大使金相台,分別代表中韓兩國政府,於本(十四)日下午五時,在外交部五樓大禮堂簽署「中華民國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間空中運輸協定」。
  此項協定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將取代兩國於民國四十一年簽訂之中韓空運臨時協定。協定共有十八條,對有關航權、航線、班次、運載量及爭端之解決等問題均有詳細之規定。
  依據協定附錄之規定,兩國指定之航空機構,在雙方協議之航線上,客運每週各可營運十四個班次,貨運每週各可營運兩個班次。
  簽約典禮歷時約二十分鐘,應邀觀禮的貴賓有:交通部航政司司長董孝誼、民航局局長陳家儒、華航副總經理卡奭年、韓國駐華大使館參事禹鍾淏、一等秘書琴秉穆及外交部政務次長丁懋時、常務次長金樹基、章孝嚴等三十多人。
(附「中華民國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間空中運輸協定」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