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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亞太防制洗錢組織之會籍名稱獲得確保

  • 發布時間:2003-09-17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n/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本(九十二)年九月十六日至十九日在澳門召開第六屆年會時,原擬推動將我會籍名稱改為「Taipei, China」。經我多方努力及友邦之協助,大會最後由秘書長於九月十七日上午僅就中共入會事仍未解決提出報告,並未討論我會籍名稱,我在APG之會籍名稱獲得確保。

APG為亞太地區防制洗錢犯罪之多邊機制,秘書處設於澳洲雪梨。一九九七年二月在曼谷召開APG之第四次籌備會議時,決議以「法律管轄區(Jurisdiction)」為會員單位,並將我會籍名稱定為「Chinese Taipei」,以利兩岸參與,自一九九八年APG在日本召開第一屆年會後,我每年均由法務部相關單位組團參加,並積極參與相關之國際合作,善盡會員義務。中共亦曾參與APG之籌備會議,惟見排我未成,一九九八年起即不再參與APG之活動;由於中共遲遲未加入APG並接受國際監督,已成為亞太地區防制洗錢之最大漏洞,APG爰盼中共加入,尤其「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發生後,期盼更殷,乃在中共壓力下,一再促我同意更改會籍名稱,以利中共加入。

本年APG在澳門召開年會,外交部與法務部伊始即密切留意局勢發展,並積極尋求美國、日本、新加坡、泰國等國之支持。APG大會於九月十六日正式開議,我立即面臨會籍名稱可能遭改為「Taipei, China」之壓力,經我團重申堅定立場,並多方聯繫爭取包括美國在內之各國代表支持,我會籍名稱獲得確保。

外交部對中共政權一再向APG強施政治壓力,企圖更改我在該組織會籍名稱之作法感到不滿並予譴責;同時再次重申中華民國政府堅定支持國際反洗錢機制,扼止恐怖活動及組織犯罪的決心不會因此改變。(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