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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越南胡志明市「年輕人」報近期刊載

  • 發布時間:1994-03-28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表示,越南胡志明市「年輕人」報近期刊載,該市新平郡公安查獲乙家投資市場調查勞務中心從事婚姻介紹,並向外國人索取佣金。據越南當局初步調查,外國人有意在越南尋求伴侶,須先繳付該中心一三五○○美元,倘雙方滿意,該中心出面主持婚禮並交給越方女家三千美元。
  依據越南法律,上述涉及金錢之媒介行為,係屬非法,外交部特提醒國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