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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徵求足以代表外交部光榮傳統及奮鬥精神之部徽(Logo)

  • 發布時間:1996-10-04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為徵求足以代表外交部光榮傳統及奮鬥精神之部徽(Logo),外交部特公開舉辦「部徽設計比賽」,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加。優勝作品將作為外交部機關識別標誌。參賽作品設計應以線條簡潔、風格獨特、具創意及強烈視覺印象、富現代感等特徵為主。
  凡有意參賽者,請於本(八十五)年十一月五日(郵戳為憑)前將成品逕寄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二號「外交部新聞文化司收」。來函並請注名參賽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等,或透過網際網路送件。(詳細辦法請瀏覽本部網址:www.mofa.gov.tw)。參選作品將由外交部組成之評審委員會審慎初評後選出優勝者四名,佳作十名,並由外交部章部長作最後裁決,一經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
  參賽作品倘經決定作為外交部部徽,將另由外交部與設計人簽約,其智識產權將由外交部所有。外交部將擇期在網際網路及媒體上公布,並由章部長親自頒獎以資鼓勵。獎勵辦法如后:
第一名:章部長孝嚴禮品乙份,獎金新台幣五萬元,作品並將製作為外交部永久部徽。
第二名:程政務次長建人禮品乙份,獎金新台幣三萬元。
第三名:鄭次長文華禮品乙份,獎金新台幣二萬元。
第四名:新任次長禮品乙份,獎金新台幣一萬元。
佳作十名:致贈章部長夫人章黃美倫女士所著「力爭上游」乙書各乙冊。
(凡入選得獎者依稅法規定綟納百分之十五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