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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對中國通過反分裂法及持續部署飛彈威脅台灣表達最嚴重之關切,外交部表示感謝

  • 發布時間:2005-03-22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於本(94)年3月16日通過有關「2003年理事會致歐洲議會有關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CFSP)主要情勢及基本選擇,包含歐洲共同總預算之財政意涵年度報告」之友我修正案,對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加劇台海兩岸情勢表達高度關切,並籲促歐盟理事會切勿解除對中國軍售禁令。 上述年度報告中與我有關修正案包括第25項、第31項及第42項:第25項修正案明載:「(歐洲議會)對(中國)於華南(部署)大量飛彈瞄準跨過台灣海峽彼岸(指台灣)之舉,以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剛通過)之反分裂法,勢將不必要加劇兩岸間之(緊張)情勢,表達其最嚴重關切;(歐洲議會並)籲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在台灣之中華民國雙方在相互瞭解及承認之基礎上重啟政治對話,以促進東亞之穩定、民主、人權及法治。」;第31項修正案內容為:「籲促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就與第三國家(建立)「戰略夥伴」之概念進行討論,(前述)第三國家必須植基於(與歐盟)分享及促進共同價值;基此,爰籲請(理事會)全盤評估與俄羅斯聯邦及中國之戰略夥伴關係」;第42項修正案述及:「對(歐盟)與中國之關係僅在貿易及經濟上獲得進展,而在有關人權及民主問題上未獲任何實質上的成就表示遺憾;基此,籲促理事會勿解除(對中國之)軍售禁令,並在兩岸關係上尋找促進對話、降低緊張及鼓勵裁軍之方法。」 針對歐洲議會外委會通過上述三項友我修正案,表達對台海安全議題之高度關切,外交部表示感謝暨歡迎之意,並籲請包括歐盟等國際社會正視歐洲議會對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之嚴重關切及歐盟維持對中國軍售禁令之強烈要求。(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