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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越南胡志明市海關要求入境外籍旅客所攜帶之外幣及貴重物品均須按實申報

  • 發布時間:1993-04-02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由於越南胡志明市海關要求入境外籍旅客所攜帶之外幣及貴重物品均須按實申報,否則處以重罰,外交部特呼籲前往越南之國人特別注意,以免受罰。
  據我駐越南胡志明市辦事處報稱,邇來有數起國人因語言不通或由旅行社導遊代填申報單有誤,而遭受重罰之案例,外交部提醒國人引為殷鑑,謹慎申報,以確保權益。
  案例之一:我國某國民攜帶六萬一千元日幣前往越南,於海關申報因語言不通,誤填為六萬一千美元。後為當地海關以「申報不實」為由,罰款一千兩百美元。
  案例之二:我國某國民於入境越南時攜鑽石乙顆,通關申報時由海關人員加註為:“small”,該國人一時未察逕行簽名確認。後離境時,當地海關認為原來的「小」鑽石已調換為「大」鑽石,判定須罰款四千美元,否則予以沒收。
  上述兩例經我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出面力洽,但均尚無結果。鑒於國人旅越人數日增,且多不諳英、越文,為免遭致無謂之損失,務請國人審慎小心,避免無端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