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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務司就自立晚報十一月十日報導有關二十名駐外人員涉及假醫生偽造證件案

  • 發布時間:1988-11-10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領務司就自立晚報十一月十日報導有關二十名駐外人員涉及假醫生偽造證件案,發表書面說明如下:
一、 本(十)日自立晚報報導,二十名駐外人員涉嫌假醫生乙案,外交部對有關單位偵查不予合作。此項報導絕非事實,特予澄清。
二、 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為偵辦第一二五四九號偽造文書案確曾於上(十)月十五日函請本部轉知所屬駐外人員協查廿二名關係人學歷證件。其中並無本部或駐外單位人員。
三、 本部以該案係屬調查證據案件,爰引法務部七十五年九月十七日法75檢字第一一四二一號函之規定:「各級法院檢察處應於外國調查證據(或訊問證人)囑託外國管轄機關或駐在該國之中華民國大使、公使或領事為調查者,應陳報本部轉請外交部辦理,」函復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請依上述規定報請法務部轉外交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