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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推動「活路外交」政策的成果回顧

  • 發布時間:2015-12-30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5/12/30
新聞參考資料第079號 
                      
  過去7年多來,我國政府秉持「尊嚴、自主、務實、靈活」原則推動「活路外交」政策,基於「援外三原則」將寶貴的外交資源做最有效運用,使外交部得以更務實的作法,增進雙邊及多邊關係。穩定的兩岸關係並為臺灣及周邊國家創造穩定的區域環境及「和平紅利」,有助拓展我國際活動空間,無論在提升對外關係、擴大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提升我國國際形象及增進國民福祉等方面,均有長足進展與具體成果,說明如次:

一、提升對外關係
(一)與邦交國關係:馬總統上任迄今,包括參加新任教宗就職典禮及訪問海地等,迄今共出訪11次,遍訪我22個友邦,期間並過境美國17次。我國亦持續加強雙邊合作計畫,深化我與友邦情誼並促進友邦人民福祉,以鞏固邦誼。本(104)年6月聖露西亞在華設立亞洲首座大使館,及各友邦在歷屆世界衛生大會(WHA)、聯大總辯論與相關峰會,以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等國際場合為我執言,均為明證。
(二)與無邦交國關係:我與美、日、歐盟、東南亞等夥伴國家的關係,均處於歷年來最佳狀態。臺美關係在「低調、零意外」原則下,恢復高層互信,成為「重要安全及經濟夥伴」,7年多來美國4度對我提供軍售,總額超過民國68年《臺灣關係法》制定以來的任何時期;臺美並成立「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美國總統歐巴馬、國務卿凱瑞及亞太助卿羅素等美方高層均於相關場合發表友我談話。60多年來臺日共簽署61項協議,其中28項為馬總統上任迄今所簽署,包括徹底解決臺日漁業爭端的《臺日漁業協議》,不僅使我漁民的作業區域擴大、漁獲量增加,達成「主權不讓步、漁權大進步」,亦有助持續增進「臺日特別夥伴關係」。97年迄今,歐盟及歐洲議會共發表或通過29次友我聲明或決議,歐盟並正研議與我開啟投資協定談判。東南亞及印度與我經貿投資等各項實質交流亦持續成長,包括緬甸來臺設處、我與菲律賓於11月間簽署《臺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以及於12月18日在印尼泗水開設辦事處等。總計馬總統任內共新增日本札幌、德國法蘭克福、印度清奈及印尼泗水等4個辦事處。

二、擴大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我自98年起加入「政府採購協定」(GPA)、「服務貿易協定」(TiSA),同意加入「擴大資訊科技協定」(ITA-II)等WTO複邊機制,並善用APEC平台累積我加入TPP、RCEP及「亞投行」等區域經濟整合機制的動能。102年我獲邀參加睽違42年的「國際民航組織」(ICAO)大會,今年則連續第7年獲邀出席WHA,並成為「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的會員,亦持續爭取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及UNFCCC等國際組織,我專業參與及所獲國際支持均更見深廣厚實。總計馬總統任內我國新增參與或提升參與地位之國際組織共有10個

三、提升國際形象:「活路外交」使兩岸關係與對外關係形成「良性循環」,除兩岸和解有效鞏固臺海和平外,馬總統先後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及「南海和平倡議」,並藉由與日、菲簽署相關漁事協議,具體落實和平解決爭端及資源共享的倡議精神,傳達我做為「三海和平締造者」的正面形象,廣獲國際輿論支持。我國政府與NGO團體亦就海地、日本及尼泊爾強震,重創菲律賓、帛琉的海燕風災,西非伊波拉疫情及中東地區難民危機等人道危難,與美國、教廷、約旦及土耳其等相關國際組織攜手合作,協助災(難)民,以具體行動成為「人道援助提供者」。

四、增進國民福祉:我國於102年間先後與紐西蘭及新加坡簽署經濟合作協定,兩項協定生效以來,貿易量顯著提昇並為我商創造豐厚商機。我另已完成與印尼、印度、馬來西亞及泰國等國簽署雙邊FTA/ECA的可行性研究,美、日更於去年對我有興趣加入TPP公開表示歡迎。此外,馬總統上任前予我國免(落)簽及其他簽證便利待遇的國家與地區僅54個,經我外交部全體同仁鍥而不捨的努力,7年多來大幅增加107個,目前總數已達161個;全球並有87個國家或地區予我相互承認駕照及免試換照等駕照便利待遇;與我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協定的國家,也自97年前的2個增至目前的14個,迄今已有逾19萬我國青年參與。凡此均有助我國人,尤其是青年朋友與國際接軌。我「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外交小尖兵」及多元的NGO國際事務人才培訓等計畫,更有助進一步拓展我年輕世代的國際視野與競爭力。

五、堅定維護我國領土主權:馬總統一向堅定維護我國領土主權,寸土不讓。我國與日本雖簽署《臺日漁業協議》,但在釣魚臺列嶼之主權主張上我國毫無妥協。針對南海主權議題及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外交部持續密切注意相關情勢,除邀集學者專家成立南海議題小組因應外,先後於本年4月29日、7月7日及10月31日公布三項立場聲明,並由駐外館處積極向駐地各界說明我國政府立場。
  
    外交政策具有延續性,未來外交部將持續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爭取及維護國家與人民的利益與福祉,讓「臺灣走向世界、世界走進臺灣」。(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