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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無漏洞的國際安全網絡

  • 發布單位:公眾外交協調會
  • 資料來源:國際組織司

建構無漏洞的國際安全網絡-
請支持臺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
「國際刑警組織的宗旨在於確保及推動所有警察機關之間
最廣泛、可能的互助合作。」
──「國際刑警組織」憲章第2條

國際刑警組織旨在確保及推動所有警察機關之間最廣泛、可能的相互合作,是全球最大的警察合作平臺,臺灣因政治干預而無法參加該平臺已長達35年,不僅造成國際安全網絡的漏洞,也為各國治安帶來隱憂。值此恐怖主義及跨境犯罪猖獗之際,全球警察需攜手建構沒有死角的全球治安防護體系,臺灣警方願與全世界各國警察攜手合作,共同維護社會正義,請支持中華民國(臺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2019年在智利舉行之該組織第88屆大會,並能有意義參與該組織會議、機制及活動,包括使用「I-24/7全球警察通訊系統」及參加訓練活動。

壹、臺灣之國際交通及旅遊地位重要,易成跨國犯罪之目的地,確有參與INTERPOL之必要

根據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UN 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 UNTWO)於2018年發佈之「國際旅客抵達」(International Tourist Arrivals)統計資料,2017年共有1,074萬國際旅客來臺,在全球各國居第36名; 2018年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服務約4,654萬人次,依據「國際機場協會」(Airports Council International, ACI)資料,該機場國際客運量居全球第11名。這些數字顯示,臺灣在國際旅遊及交通之地位重要;而隨國際人士進出頻繁,更令臺灣在維護國境安全、治安及反恐方面承受相當壓力,並成為全球治安體系不可或缺之一環。為確保全球治安網絡沒有缺口及漏洞,INTERPOL有必要接納臺灣之參與。

貳、完善國際安全網絡,臺灣不可或缺
中華民國(臺灣)係全球第22大經濟體、第17大出口國,地處連接東北亞與東南亞之要衝,為人流、物流及金流之樞紐,2018年有6,890萬人次旅客進出臺灣。臺灣持續被排除在INTERPOL之外,不利全球合作反恐以及打擊毒品、電信詐欺及網路犯罪等新興跨境犯罪之努力,損及國際安全網絡之完整性及有效性。
依據臺灣警方之評估,由於語言相近,近年不乏有中國、臺灣及東南亞地區華人跨域結合之組織型毒品犯罪,例如2018年8月臺灣與菲律賓於海上查獲自馬來西亞走私安非他命500公斤、10月臺灣與韓國合作破獲自泰國走私安非他命112公斤。跨國毒品集團網絡遍布各國,加上毒品脈動因涉及全球市場機制而常有移動,執法機關偵查困難,臺灣警方亟需與各國合作及聯防。
另臺灣警方近年偵辦之跨國電信詐騙犯罪亦經常涉及跨境人蛇走私及洗錢等犯罪行為。為嚇阻此類犯罪,臺灣今(2019)年傾全國警力,全面掃蕩電信詐欺集團,共計緝獲詐欺集團成員1,915人,詐欺機房10處、詐欺集團35件,另積極採取措施防止贓款流向境外,包含追查幕後金流及攔阻民眾遭詐騙款項。2018年總計查扣不法所得金額達新臺幣4億4,000萬餘元,歷年累計攔阻遭詐騙款項達10億400萬餘元,極具成效。電信詐騙犯罪網絡已遍及不同國家,臺灣警察樂願分享偵辦此類犯罪經驗,避免歹徒以電信詐騙的方式,對各國民眾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參、INTERPOL基於政治考量,拒絕臺灣參與及提供協助,有違其專業性成立宗旨及其憲章規定精神,且將造成全球安全網絡之缺口及漏洞
臺灣自中國於1984年入會後,即無法參加國際刑警組織,迄今已35年。針對臺灣提出之各項需求,INTERPOL均基於政治考量拒絕提供協助或正面考慮,例如,我國前於2016年首度申請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國際刑警組織大會,2017年申請該組織派遣「重大活動支援小組」(INTERPOL Major Event Support Team, IMEST)來臺協助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Taipei 2017 Universiade)之維安工作,2018年再次申請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均遭INTERPOL秘書處不當援引該組織於1984年通過中國入會之決議予以拒絕,並要求我國須改洽北京中央局。
INTERPOL此一作法,完全不符合兩岸分治分立、互不隸屬的現狀;也違背其促進全球警察機關合作,創造更安全世界之專業宗旨,更違反其不應採政治性作為之憲章規定。臺灣不是中國之一部分,中國既無法也無權在國際上代表臺灣。只有2,300萬臺灣人民以民主程序選出的政府,才能在INTERPOL中代表臺灣,並就防制跨國犯罪相關事宜與INTERPOL及全球各國交流合作。INTERPOL應保持中立,自專業角度考量臺灣參與INTERPOL之需求及必要性,儘快做出務實可行之安排。
臺灣迄今仍未獲INTERPOL授權使用其「I-24/7全球警察通訊系統」及包括「遭竊及遺失旅行文件資料庫」(SLTD)在內之17個犯罪資料庫,已嚴重損及臺灣執行邊境安全查核及打擊跨國犯罪之努力。例如,2017年一韓國籍慣竊因我警政機關未悉渠已遭INTERPOL列管,而順利入境臺灣,並在臺灣境內犯下竊案後出境赴日,嗣遭日方以渠受INTERPOL列管為由拒絕渠入境並將渠遣送回臺,然我方將渠逮捕審訊後始知悉其背景。類此案例,凸顯臺灣在取得全球罪犯資訊方面之不足及落差。另臺灣雖積極透過雙邊管道,盼取得最新犯罪資訊,惟諸多國家礙於政治考量而不願配合。例如,我警政單位在2017年曾向相關各國提出130次資訊分享及協助調查之請求,僅獲得46次回應。這些例子顯示,唯有參與INTERPOL,臺灣才能超越政治阻撓,即時完整取得罪犯資訊,妥善維護國境安全及社會治安,並與全球警察機關更緊密合作打擊跨國犯罪。

肆、請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INTERPOL
INTERPOL之官網明確揭示,今日犯罪益趨國際化,故國際社會所有成員之協調,對維護全球安全架構殊為重要。而INTERPOL「2017-2020戰略架構」所列3大重點領域--反恐、網路犯罪以及組織與新興犯罪--均屬跨國性質,任何國家均無法獨自應處。
臺灣做為國際社會負責任之ㄧ員,深切期盼參與由INTERPOL領導之全球努力,共同促成更安全之世界。依據國際刑警組織大會議事規則第6條規定:「INTERPOL非會員之警察機關得受邀以觀察員身分參加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因此,臺灣爭取成為大會觀察員的訴求正當合理。我們籲請國際社會共促INTERPOL秉持專業,公正處理臺灣爭取有意義參與該組織會議、機制及活動的訴求,早日接納臺灣的參與。打擊犯罪無涉政治,而與全人類安全及福祉息息相關,更是全球警察共同的使命及責任。 INTERPOL應落實超越政治的原則,協助臺灣警方與全世界各國警察攜手合作,共同維護及促進全球安全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