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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歐洲司

  • 發布時間:2018-11-01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7年11月1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
四、出席者:歐洲司代理司長陳欣新

※歐洲司代理司長陳欣新報告:

一、第14屆TEFF歐洲影展訂於本(107)年11月2日揭開序幕

第14屆歐洲影展(Taiwan European Film Festival, TEFF)將於11月至明年1月底,在全臺30餘所大專院校、文化中心及藝文場所,播映來自17個歐洲國家的17部精選電影,多數場次開放免費入場觀賞,電影資訊及播映場地公布於影展官方網站。

為促進臺歐雙邊文化交流,外交部自94年起即贊助TEFF電影節,在過去13年中,已累積超過14萬名觀影人次,成功向臺灣觀眾推介歐洲多元化的文化藝術及語言。

本屆影展由歐洲經貿辦事處(EETO)主辦,合辦單位包括外交部、文化部及臺北市文化局,並由16個歐盟會員國駐臺辦事處、瑞士商務辦事處、歐洲教育展、臺灣歐洲聯盟中心、英國文化協會、法國文化中心、歌德學院及西班牙教育部等單位協辦。

本年影展訂於11月2日舉行開幕記者會,外交部政務次長謝武樵將受邀出席致詞,歡迎共襄盛舉。

二、歐洲地區外賓訪臺情形

推動雙邊互訪向為我工作重點之一,本年10月迄今歐洲地區訪臺重要外賓包括:英國前國際貿易副部長蓋尼爾(Mark Garnier)下議員乙行7人、 德國下薩克森邦議會基民黨(CDU)黨團主席陀飛(Dirk Toepffer)乙行5人、英國蘇格蘭議會議員葛蘭特(Rhoda Grant)乙行2人、教廷宗教對話委員會秘書長阿尤索主教(H.E. Msgr. Miguel Angel Ayuso Guixo)乙行2人、歐盟對外事務部前亞洲事務司長莫倫大使(Amb. James Moran)率歐洲智庫學者專家團乙行6人、德國國會健康委員會主席呂德(Erwin Rüeddel)乙行4人及英國上議院議員佛斯特勳爵(Lord Foster)等,有助促進我與歐洲各國的關係與交流。

※歐洲司代理司長陳欣新答詢:

一、(一)之前在立法院質詢時,立委提及我主教團在出席世界主教會議上名稱是否用義大利文「China」,外交部可否說明?(二)教廷駐臺使館目前是否未掛館牌?名稱為何?(三)臺灣地區主教團英文名稱為何? (四)世界主教會議中,教廷如何稱呼中國大陸兩位主教?(自由時報呂伊萱小姐)

答:
(一)我方與會名稱為臺灣地區主教團。另我方也注意到這是第一次兩邊主教在會議上見面,梵方特別在開會名單上將我方人員註名「臺灣」以做區別。
(二)教廷駐臺使館館牌、使用名稱將稍後確認再說明。
(三)臺灣地區主教團英文名稱為 Chinese Regional Bishops’ Conference。
(四)我方注及教宗口頭致詞時是以來自「Mainland China」提及中國大陸的兩位主教。

二、我國將在11月底進行九合一大選,歐洲地區有無派觀選團來臺?(中央社侯姿瑩小姐)

答:目前為止外交部沒有收到這方面的訊息。

三、(一)有關臺灣與歐盟進行的「臺歐盟投資協定(BIA)」部分,目前進度為何?(二)有無來自歐盟以外國家的壓力?(三)可否透露歐盟哪些國家有此壓力及透露啟談的進度或程期?(四)就歐盟日前提出的「連結歐亞」戰略,我方可扮演何種角色?(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自由時報呂伊萱小姐)

答:
(一)我方一直持續透過友我議員與智庫學者推動此案啟談,所有歐洲訪團到臺灣時,我方也會向歐方表達意願。
(二)中國壓力無所不在,不過我方藉由實質議題的討論,讓歐盟瞭解簽署BIA是理所當然且有利於雙方的。
(三)就我方目前瞭解,尚無歐盟會員國對臺歐洽簽BIA表態反對,大部分國家都很支持,我方對此案保持審慎樂觀態度,不過較難訂出具體的啟談時程。
(四)臺歐之間針對BIA議題一直都有接觸,我方也希望透過實質議題的意見交換,讓歐盟瞭解這是一項互惠的協定。我方將持續與歐盟接觸,觀察歐盟提出的四大領域中哪些部分和我「新南向政策」有交集,並繼續洽談推動。

四、(一)請問日前向西班牙政府申請「政治庇護」,因而暫免於被引渡至中國的涉嫌電信詐騙案臺籍嫌犯有多少人?(二)我國人權團體如何為他們爭取權益?(三)駐西班牙代表處的角色為何?(四)嫌犯暫時是否不會被引渡到中國?(五)此次運用「政治庇護」的策略是否可成為未來處理類似事件的參考案例?(六)西班牙當局何時會做出決定?(七)中國在本案的主張為何?(八)政治庇護案是經過法院,或行政部門決定即可?(自由時報呂伊萱小姐、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
(一)本次向西班牙政府申請「政治庇護」的我國籍嫌犯共有217人。
(二)「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在出發前,曾前來外交部商議如何協助涉案國人,黃理事長等人抵達西班牙後,駐西班牙代表處亦協助安排拜會有關人士及團體。
(三)駐西班牙代表處自本案發生迄今投入相當大的人力及心力,包括到監獄探視國人、推薦律師及與人權團體共同研究如何維護國人權益等;另我國的「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抵達西班牙後的拜會行程,均由駐處協助安排。
(四)本案嫌犯暫時不會被引渡到中國,外交部會爭取讓他們回臺接受審判。
(五)訴求人權議題不失為保護國人權益的可行方案。
(六)西班牙就政治庇護案有其法定程序,尚須一段時間。
(七)中方向西班牙政府要求「引渡」,實際上西國政府已同意,目前是因為政治庇護暫時停止程序。
(八)具體程序及時程請容後續回復。

五、外交部最近發布人令,可否透露歐洲司正、副司長接任人選?(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本人無任何訊息。

※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答詢:

一、海巡署預計在11月21日至23日在太平島實施演習,外交部有無接獲周邊國家的抗議?(今日新聞呂炯昌先生)

答:海巡署在我國領土、海域進行必要的作為,是主權國家正當的作為,請相關國家理性看待。


烏拉圭政府10月29日正式公告給予臺灣護照持有者免簽入境烏國90天的待遇。由於烏方必須要同步通報國際民用航空協會(IATA),外交部等待烏方與IATA完成相關作業流程後才能對外公布,因此比烏拉圭政府宣布晚了10天。目前共有169個國家及地區給予臺灣民眾免簽證、落地簽待遇,涵蓋國人經常旅遊目的國家。只要是能有助於便利民眾的事,外交部與駐外館處都會持續推動。(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