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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外交部地下室販賣部場址招租案(案號:MOFA10701RB)」,請踴躍參加投標。

  • 發布時間:2019-03-11
  • 資料來源:秘書處

外交部公告
  108年3月11日

主旨:公告「外交部地下室販賣部場址招租案(案號:MOFA10701RB)」,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

公告事項:
一、本案場址租賃用途:

(一)由承租廠商經營零售商店,販售冷熱食品(不可使用明火)、包裝食品、瓶罐飲品或日用品等相關零售商品予本部同仁(場址不對外開放)。
(二)承租廠商於店內販售之商品需事先經本部核准。
二、投標資格及投標方式:
(一)投標人需為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國內外公、私法人及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投標人之公司行號登記代碼限於「附表二」中所列範圍,並須附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投標封袋中。
(三)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日起,在辦公時間內洽詢與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置於價格封中)、營業契約書(投標時得不檢附)及國有房地租賃契約書(投標時得不檢附),並依照投標須知規定填寫相關投標文件1式1份,密封於信封後以郵遞投標或專人遞送。
三、標租流程:
(一)第一階段開標(預先告知開標之時間及地點):
1.由本部派員會同監標人員於開標時當眾點明投標函件,並拆封審查資格文件。
2.開標進行中有關細節部分,如投標人與本部或投標人間發生爭議時,由主持人會商監標人裁決後宣布之,投標人不得異議。
3.停止招標一部分或全部不動產時,由主持人於開標時當場宣布,投標人不得異議。
(二)第二階段評審:開標後之有效標單,需經投標廠商進行簡報,由本部評審委員會依指定項目及配分評審後,平均總分達及格分數70分以上之廠商得進入第三階段比議價。(評審委員會之召開時間將另行通知,評審項目請詳附件一)
(三)第三階段比議價(舉辦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1.由本部派員會同監標人員當眾開價格封,並以基地年租金率最高者為得標人,次高者為次得標人,以此類推。
2.如最高基地年租金率者有兩標以上相同者,將進行比議價,請投標廠商現場增加標價,並以加價後基地年租金率最高者為得標人;如經3次比議價後最高基地年租金率仍有兩標以上相同,以第二階段評審結果平均分數較高者為得標人。
四、截止投標日期:投標人應將填妥之資格封(應裝入投標廠商聲明書、營業企劃書一式9份、公司登記證明影本)及價格封(應裝入投標單)妥善密封於投郵標封內,以掛號函件或專人遞送,於108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5時00分前送達「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秘書處管理科」。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如需退還原件,請至本部領取)。
五、第一階段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8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5時15分在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1樓112會議室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另行公告開標日期。
六、本案標租不動產之細節資訊詳如「附表一」。
七、有意投標廠商倘擬勘查標租場址,請先行預約,並於截止投標日前至現場勘查。
八、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營業契約書及國有房地租賃契約書。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實貼於外交部公告(布)欄者之公告為準。


附註:
1.公告資料網址:外交部網站(https://www.mofa.gov.tw)。
2.索取投標資料方式:請於外交部網站下載或email來信索取電子檔。如需紙本投標文件,請洽詢承辦單位聯繫人:外交部秘書處管理科張碩庭,stchang01@mofa.gov.tw,(02)2348-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