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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友釗與巴林國商業農業部部長卡辛姆

  • 發布時間:1987-02-16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友釗與巴林國商業農業部部長卡辛姆(Habib Kassim),今(十六)日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巴林首都瑪納瑪市(Manama)共同簽署「中華民國政府與巴林國政府農業技術合作協定」(Agreement of Agricultural, Technical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State of Bahrain)。
  巴林國係阿拉伯聯盟及回教會議組織之會員國,亦為阿拉伯「海灣合作理事會」六個成員國之一;且為中東金融中心,與我國關係素稱友好。近年來,兩國簡政府官員及工商界人士頻頻互訪。我國為增進與巴林國之友好關係,前曾就兩國間各項合作事宜與巴國有關人員進行廣泛磋商;此項協定之簽署象徵中、巴兩國間農、漁業合作關係將更加密切。
  根據這項協定,中華民國政府將派遣一支由十名專家組成之農業技術服務團,前往巴林執行一項為期兩年之農業合作計劃。
  代表我國政府簽署這項協定的王主任委員,係由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秘書處蔡執行秘書海塗等人陪同,於本月十五日離華前往巴林。在巴林期間除簽署協定外,王主任委員一行還晉見了巴林代理元首王儲哈瑪德(Shaikh Hamad Bin Isa AI-Khalifa)殿下、總理哈里發(Shaikh khalifa Bin Salman AL-Khalifa)閣下,會晤商農部長等巴林政府官員,並參觀巴林各項農業設施。王主任委員一行預定二月十八日離巴返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