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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部長劉兆玄與巴拿馬共和國外交部部長慕理諾

  • 發布時間:1994-08-31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中華民國交通部部長劉兆玄與巴拿馬共和國外交部部長慕理諾(JOSE RAUL MULINO)於巴拿馬時間本(八)月三十日(臺北時間八月三十一日清晨)在巴國巴拿馬市代表雙方政府簽訂「中巴空中運輸協定」。
  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共和國所洽簽之「中巴空中運輸協定」係基於雙方平等互專原則。協定中就雙方經營之空中運輸業務、容量、班次、機型、航線等相關事項皆有規範:締約雙方得指定一家或多家航空公司依此協定經營中華民國經由太平洋之中間各點至巴拿馬市之航線,並延伸至雙戶同意之一延遠點。兩國航空公得以客、貨、郵混合或純貨運、純郵件等方式營運,並可於所定航線上,每週營運七班次,不限任何機型。此外,並得以專機或包機方式飛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