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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參加本年十一月十七、十八兩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之亞太經濟合作(APEC)非正式經濟領袖會議事

  • 發布時間:1998-10-23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關於我參加本年十一月十七、十八兩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之亞太經濟合作(APEC)非正式經濟領袖會議事,馬來西亞政府業已派遣特使於本(十)月廿二日上午向 李總統呈遞馬哈迪總理邀請函。李總統經審慎考慮,決定指派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江主任委員丙坤代表 總統赴馬來西亞參加該項會議,並已當面告知馬來西亞政府所派遣之特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