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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與日本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在東京順利共同舉辦「第40屆臺日經濟貿易會議」並簽署3項協定及備忘錄,成果豐碩

  • 發布單位:臺灣日本關係協會
  • 資料來源:臺灣日本關係協會

本會與日本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已於本(2015)年11月25日至26日,假東京大倉大飯店舉行「第40屆臺日經濟貿易會議」。本項會議自1976年首度召開以來,本年是第40屆舉行,臺日雙方藉由本項會議之召開,不斷強化經濟貿易合作關係。
 
本次會議我方代表團由本會李會長嘉進擔任團長;日本代表團由交流協會大橋光夫會長擔任團長,會議共計63項議題,其中臺方29題、日方34題,分成一般政策組、農林水產‧醫藥‧技術交流組、智慧財產組等3組會談,會中雙方就經濟貿易等全般議題廣泛交換意見,並達成許多共識,雙方會長於閉幕式中簽署議事錄,作為執行依據,並預定於明(2016)年6、7月間,就執行情形進行追蹤檢討。
 
會後,兩會會長簽署「臺日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臺日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錄」及「臺日強化災害防救業務交流合作備忘錄」等3項協定及備忘錄,重要內容如下:
 
一、「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一)就所得來源地的課稅限制、稅賦問題的解決、稅務上的合作關係等予以規範,協定之目的在於促進雙方投資往來、深化雙方經貿交流及提升企業競爭力。
 (二)具體內容:
  1.臺日間支付的所得,在來源地的稅率分別為股利10%、利息10%、權利金10%。
  2.建立解決適用租稅協定爭議的架構。
  3.為使臺日間稅務行政有效執行,建立相關資訊交換機制。 

二、「競爭法適用備忘錄」
(一)就適用競爭法時之相互執法通知、協調、資訊交換、諮商等加以規範,本備忘錄之目的在於促進臺日間競爭法之有效執行。
(二)本備忘錄於11月26日生效。 

三、「災防交流合作備忘錄」
(一)分享臺日間之災害經驗及對策等資訊及心得,並明文規定每年進行意見交流。
(二)透過本備忘錄之實施,期盼臺日得以進一步加強防災業務之合作。 
 
過去40多年來,我國與日本共簽署61項協議,其中有28項協議是馬總統2008年上任以來迄今所簽署的,舉其重要者包括2011年的「開放天空」、「青年度假打工協議」、「臺日投資協議」及2013年的「臺日漁業協議」等協議。本會李會長自2013年5月就任以來,亦已與日本交流協會大橋會長簽署了14項協定及備忘錄。
 
本會李會長致詞時表示,我與日本近年來所發展出特別夥伴關係,已有前述多項簽署之協議等具體成果,期待臺日經貿合作能早日堆上最後一塊積木簽署「經濟夥伴協議」。未來只要對雙方人民有益,本會與日本交流協會都會克服萬難,為臺日雙方更近一步合作關係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