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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為保障人類安全,維護和平、民主、人權、人道關懷及永續發展等普世價值,善盡國際責任及義務,積極回饋國際社會,我積極透過各項雙邊及多邊合作發展計畫,如各項醫衛、交通、教育、農漁業、科技及環境保護等基礎建設合作計畫,促進合作國家之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改善人民所得、降低貧困,並提高其生活水準,以增進人民福祉。


此外,本部透過駐外技術團及計畫經理,針對各地區特色及合作國家需求,藉由產業輔導及顧問諮詢,執行農業、園藝、水產養殖、畜牧、產品加工、資訊及職訓等各類合作計畫,提供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提升合作國就業及民間部門市場競爭力。近年來由於志工及海外替代役男加入,除為技術團注入蓬勃生氣,亦有助技術團業務之多元化。


111年我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中「政府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ODA)投入經費約新臺幣129億元(約4.32億美元),占我國「國民所得毛額」(Gross National Income, GNI)0.055%,較110年度(占當年GNI 0.04%)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