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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推動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屆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 26)成果

  • 發布單位:公眾外交協調會
  • 資料來源:條約法律司

UNFCCC COP 26於上(110)年10月31日至11月13日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我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循例邀集公、私部門代表,以工業技術研究院(ITRI)之非政府組織觀察員(NGO Observer)名義組團與會,由環保署沈副署長志修率團,秉持我國「專業、務實、有貢獻」之國際參與原則,順利達成各項與會任務。立法院亦推派洪申翰與洪孟楷委員組成國會視導團,與會期間與友邦及友我國家之國會議員及政府官員進行雙邊會談,運用國會外交為我國推案注入充沛之動能。我國代表團參與COP 26之重要成果如次:
(一)計有14個友邦以致函或執言方式助我,另有8個理念相近及友我國家之國會議員為我國致函,以具體行動聲援臺灣參與UNFCCC之必要性。

(二)我團與12個友邦,美、英等11個理念相近與友我國家,及2個國際組織舉行共計30場雙邊會談,與各國代表團就氣候變遷政策、能源轉型、再生能源發展、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及碳定價等議題廣泛交流並宣介我國推動參與UNFCCC的訴求。

(三)我方參與周邊會議共計14場,其中與友邦(貝里斯、帛琉及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合辦 3場。

(四)鑒於COP 26之重要性與國際關注度,我國特別在格拉斯哥舉辦「臺灣日」活動及外交酒會,並與美國環保署合辦「全球環境教育夥伴連結非洲活動」(GEEP Africa Event)等亮點活動,向世界展現臺灣在氣候變遷議題之積極貢獻與多元活力。

(五)我國推案以「Taiwan+Green Energy-Power the Planet for a Green Future」為標語,在格拉斯哥地鐵站、電子看板、電動計程車及市中心公車等處設置我國形象廣告,並於「臺灣日」活動當天於英國「金融時報」刊登廣告,宣介臺灣致力對抗氣候變遷及發展再生能源之國際優質形象,深獲與會人士讚賞。

(六)團長沈副署長志修及副團長林副執行長子倫接受彭博社、金融時報、新政治家、蘇格蘭先鋒報、雪梨晨鋒報、中央社及聯合報等中外文重要媒體專訪。環保署張署長子敬亦發表專文「相互合作共同努力-與世界攜手迎向淨零未來」,獲美國「外交家」雜誌、加拿大「政治電子報」、「歐盟政治報導」、西班牙「世界報」、日本「世界日報」等國際知名媒體刊登共計145篇。

(七)本部推出13種語版字幕之文宣短片「替地球充電」(A Green Promised Land),透過臺灣原住民族大洪水傳說,傳達我國致力於發展綠能之良善訊息,盼與國際社會共同為地球永續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