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我國與波蘭簽署藥品及醫療器材合作瞭解備忘錄

  • 發布時間:2016-01-15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6/01/15
第010號新聞稿                                         

為提升中華民國與波蘭在醫藥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華沙(波蘭)貿易辦事處代表梅西亞(Maciej Gaca)與我國駐波蘭代表處代表陳銘政先後於上(104)年10月7日及本(105)年1月14日代表兩國政府簽署《駐華沙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駐臺北華沙貿易辦事處間藥品及醫療器材合作瞭解備忘錄》,表達雙方在藥品及醫療器材領域的合作意願及推動方式。

依據本合作瞭解備忘錄,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波蘭醫藥品、醫療器材及滅生物劑管理署(The Office for Registration of Medicinal Products,Medical Devices and Biocidal Products,URPLWMiPB)將就藥品及醫療器材的行銷授權、臨床試驗、法規及安全監控等議題進行資訊交流;此將有助於強化兩國醫藥產業合作、確保安全且品質優良的醫藥品供給、協力為促進全球公共衛生發展做出貢獻,亦有助於促進臺波雙邊經貿交流與互動。

臺波實質關係密切,雙邊繼前(103)年11月及上年3月分別完成簽署《青年文化與教育交流計畫協定》及《空運協定》後,再於本年1月14日完成簽署本備忘錄;此外,在教育合作方面,我國有41所大專校院與波蘭38所大專校院簽署87項交流合作協定。兩國迄今亦締結3組姊妹市,分別為臺北市與華沙市、臺南市與艾爾布蘭格市(Elblag)、桃園市與拉當市(Radom),對雙邊進行結合地方特色的多層次、多領域實質交流與合作及具助益;上述各項合作充分展現雙方致力推動互利互惠的實質關係。(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