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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說明有關塞內加爾國家足球隊訪台經費及活動事

  • 發布時間:2002-06-25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針對本(六)月二十五日報載塞內加爾國家足球隊訪台經費、未履行協定義務及傳聞召妓等事,外交部說明如下:
一、外交部與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共同籌辦邀請塞內加爾國家足球隊於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訪台專案的經費概算,包括大阪經台北赴巴黎(在阿姆斯特丹轉機)的單程機票、在台期間食宿交通及零用金、以及行李超重費等三大項。塞隊全體隊職員(包括塞國體育部長及足球協會主席、球員及隊職員等)的機票費共計三百二十二萬七千元,在台住宿的旅館費因喜來登飯店董事長蔡辰威(也是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理事長)熱心贊助而免付,主辦單位僅支付早餐及福華飯店的晚餐費用約十萬八千元,遊覽車的二天車資約四萬;另該隊從大阪至台北行李超重費約八十一萬元、阿姆斯特丹至巴黎行李超重費約五十七萬九千元以及中正機場行李存關費四萬三千元均由外交部支付;台北至巴黎的超重費約四百餘萬元則洽請華航自行吸收。又為感謝塞國基於邦誼同意順道訪台,亦同意支付在台期間零用金十萬美元。全部支出共約新台幣八百二十一萬元。
二、至於塞隊訪台期間的示範足球球技活動,除由該隊領隊體育部恩東部長與我駐日單位之間簽訂協議,內容約訂塞隊將在台北體育場舉行足球球技及比賽策略的展示(… shall give at Taipei Stadium a demonstration of their soccer skills, match tactics etc.)外,塞隊抵台當晚,外交部亦安排塞隊Metsu總教練與體育委員會國際體育處長張芬芬、競技運動處專門委員吳永祿等四位官員集會,就次日的表演節目做最後的確認,M總教練完全同意體委會的安排。惟塞隊因經歷長期訓練及多場艱辛賽程後,球員多勞頓且有數人受傷,致在台的相關球技展示未盡如預期,外交部至表遺憾。
三、針對報載塞隊在台北的行程中曾發生在住宿飯店內召妓事情,外交部在此鄭重聲明,此純屬坊間傳聞,外交部並不知情,亦絕無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