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NGO

  • 發布時間:2017-07-27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6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
四、出席者: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執行長翁瑛敏

※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執行長翁瑛敏報告:

一、外交部「106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將在銘傳大學辦理集訓

外交部訂於本(106)年8月1日上午11時在銘傳大學臺北校區舉行「106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開訓典禮。

為提升訪團出訪效益,外交部將由資深外交官員率團,另邀請嫺熟新南向政策之學者參團,集訓期間將強化並提升受訓青年大使交流智能,以利出訪時擴大與受訪國各界交流層面,向出訪國家展示我國知識青年新面貌,同時也讓我國青年親身體會外交實務工作,培養年輕世代走向國際的行動力。

本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由外交部遴選75位大專院校學生,青年大使將自7月31日起在臺北接受為期4週的專業課程與舞臺表演訓練,預計8月28日起即分赴6個國家進行為期10天之訪問交流,期間除將拜會政要、與訪問國青年交流,同時也將參訪當地非政府組織(NGO),體驗志工服務,向各國展現我國青年充滿活力與熱情的優質形象,並深化與參訪國家的實質友好關係。

二、外交部辦理「106年NGO國際事務人才培訓班」,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報名參加

為配合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及蔡總統指示政府應鼓勵NGO等團體拓展與新南向國家之合作,以建立多層次、多方位的民間交流網絡,外交部訂於本年8月5、6日及26、27日分別在臺北及臺中各辦理一場「106年NGO國際事務人才培訓班」。

培訓班課程將以「NGO行動─新南向新型夥伴關係」為主軸,邀請熟稔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外籍講者授課,及其在新南向國家之應用實例,探討未來NGO可赴新南向國家推動之SDGs目標。另亦將邀請我國內NGOs分享他們在新南向國家進行交流合作的寶貴經驗,及規劃跨文化溝通相關課程等。

本培訓班臺北場次已報名截止,共計219人報名,經篩選後選出100名培訓學員;臺中場次報名期限至8月13日止,歡迎國內NGO幹部、青年學子及社會各界人士報名。

外交部自民國93年起每年均委託國內專門機構在國內擇地就當前社會關注相關議題辦理培訓班,協助參訓學員瞭解目前國際主流議題、我NGO參與國際交流現況與展望,以及NGO與外交工作之連結,期能提升他們未來從事國際事務能力及興趣,成為我國民外交尖兵。

※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答詢:

一、美國參議院提出《臺灣安全法》,外交部有何看法?(公共電視張志雄先生)

答:美國國會有非常多支持臺灣的力量,常透過簽署聯名函、通過法案、提案等方式來表達對臺灣的支持,尤其是對臺灣安全的承諾,也有議員不斷提醒行政部門切莫忘記《臺灣關係法》及對臺「六項保證」,履行對臺安全承諾。我們對這些發展表示歡迎與感謝,駐處與外交部也會持續密切關注此案的發展,盼能在國會及美國朝野各界贏得並鞏固更多支持。

二、有關我國人在柬埔寨涉及不法事,外交部可否說明?我駐處是否始終無法前往探視?(鳳凰衛視連雅卉小姐、中央社翟思嘉小姐、自由時報彭琬馨小姐)

答:

(一)外交部於本(27)日上午已發布新聞稿,對柬埔寨政府配合中國大陸於本(7)月26日將涉嫌電信詐騙之我國人強制遣送至中國大陸事,表示嚴正關切及深切遺憾,並再度呼籲柬國應確實保障我國民司法救濟權益,依「國籍管轄原則」及當事人意願,將我國籍犯嫌遣返臺灣接受司法調查。

(二)經我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查報,柬國移民總署於本月17日逮捕32名跨國電信詐欺犯嫌,其中7名為我國人,外交部即指示駐處派員赴柬國全力交涉,要求行使領事探視權,並敦促柬方依法秉公處置及提供國人司法救濟管道,同時強調我國已加重電信詐欺刑度,請柬方與我方共同打擊跨國犯罪,並依「國籍管轄原則」將我國籍犯嫌遣返臺灣,切勿違反當事人意願,將我國人遣送至中國大陸。惟柬國基於「一中」政策又迫於「中」方壓力,非但不同意我方前往探視,甚且配合陸方要求將我國人強制遣送至中國大陸。外交部對此深表不滿,並已指示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向柬方表達我政府嚴正關切及深切遺憾。

(三)據目前了解,已有4位我國籍人士於昨日深夜搭機遭強行遣送至中國大陸,另有3名仍在柬國,稍晚也將被遣送至中國大陸。

(四)外交部於本案發生後即與法務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保持密切聯繫,並盼續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加強溝通,以期本案圓滿解決。

(五)外交部再度呼籲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赴海外從事包括電信詐欺在內之不法行為,以免繫獄海外,損害國家形象。我政府相關部門將持續通力合作,加強打擊跨國犯罪。


三、有關我國人在泰國從事詐騙案,外交部能否說明最新進展?(鳳凰衛視連雅卉小姐)

答:

(一)泰國政府7月20日破獲的跨國電信詐騙案,44名犯嫌中有25名具我國籍,現均留置於泰國移民總局收容所。駐泰國代表處刻與泰國警方保持密切聯繫,隨時掌握案情,目前仍在進行司法調查程序,確認是否觸犯當地法律而須在當地執行。44名犯嫌中,有泰國籍、中國大陸籍及我國籍人,詐騙對象均為中國大陸人士。倘泰國政府裁定將我國人遣送出境,駐處將持續進洽要求泰國政府依「國籍管轄原則」將我國籍犯嫌遣返回臺接受司法調查,切勿在違反我國人意願情況下強制遣送至中國大陸。

(二)另有關18名我國籍詐騙犯嫌已遣送回臺事,實為臺泰《共同打擊跨國經濟及相關犯罪協議》成效之體現,該案係依我方提供情資破獲,後續將由刑事局處理。


四、有關臺籍犯嫌在印尼涉入毒品案,遭印尼警方射殺身亡事,外交部可否說明案情進展?(中國時報楊孟立先生)

答:

(一)印尼警方於本月26日傍晚查獲281.6公斤安毒,現場一名臺籍犯嫌因拒捕當場遭射殺身亡。外交部已即責成駐處向印尼國家緝毒局相關單位瞭解案件詳情,並請該局向我駐處說明調查結果。本部將持續與駐處密切聯繫以掌握相關動態及案件的後續發展。

(二)本案係近來第四起我國人遭印尼執法單位在執法過程遭擊斃事件,也是我國與印尼合作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的具體案例。外交部藉此機會再次呼籲,持有、販賣、製造及使用毒品在東南亞地區國家均屬重罪甚至死罪,請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赴海外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害人害己,得不償失。(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