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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林部長召見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代表沼田幹夫正式提出抗議並重申我方嚴正立場

  • 發布時間:2016-04-29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6/04/29
第108號                                      

有關我國「東聖吉16號」漁船於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海域遭日本公務船扣捕事,外交部長林永樂本(4)月29日上午召見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代表沼田幹夫,正式提出抗議並重申我方嚴正立場。

林部長向沼田代表表示,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對於島嶼之定義,「沖之鳥礁」是「礁」不是「島」,不到9平方公尺之空間,絕不是「可以維持人居或本身經濟生活」之島嶼,不能主張兩百海里專屬經濟海域。日本逕自定義「沖之鳥礁」為「島」之違法擴權主張,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我政府不予承認。

林部長強調,日本在公海扣捕我國漁船及強索保證金,已經侵犯我國漁民公海捕魚之自由。我國堅決捍衛公海捕魚自由,未來我將在相關海域強力護漁,維護漁民應有權益。

林部長呼籲日方應充分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該海域航行及漁捕等權益,要求日方承諾未來不在該海域扣捕我國漁船,並應儘速就此議題與我展開協商,以和平的方式尋求雙方均能接受之安排解決爭端,以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日方亦提出自身立場。林部長表示,臺日共享自由、民主及法治等普世價值,雙方在各層面之交流合作均十分密切,期盼臺日關係加強密切溝通,不受偶發事件之影響,並在既有的合作基礎上持續發展。(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