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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09-04
民國41年4月28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與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簽訂了「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中日和約)。同一年8月5日,也就是六十年前的今天,中日和約正式換文生效。中日和約是中國與日本,甚至東亞地區,從戰爭走向和平的分水嶺。此時此地的紀念活動,特別具有歷史意義。

二次戰後,國內外政局急劇變動,民國40、41年是中華民國政府遷臺,還待站穩腳步的艱難階段。當時國際冷戰形勢初成,韓戰還在進行,蘇聯、中共對臺虎視眈眈,英國的現實外交,對中華民國不懷好意,美國對華政策仍在摸索猶豫,日本政府對中華民國也態度模稜。如果當時中華民國政府不能以實事求是態度,發揮積極主動、忍辱負重精神,很難順利簽訂「和約」,也將不能保證未來長時間東亞地區的和平與安定。事實證明,這個和約的簽立,確使中華民國得於立足臺灣持續發展,更是開啟臺灣與東亞國際新秩序的歷史新頁。

當時蔣中正總統是整個和約簽訂的最後拍板定案者,最近公佈的「蔣中正日記」清楚的記錄了一個國家領導人逢此劇變時的心境、看法與作法。日記中顯示簽約過程曲折複雜,但政府態度和主張明確而積極。例如在簽訂的過程中,蔣總統多次提到應在適當時機重申開羅宣言的有效性,同時認為臺灣戰後事實上已歸中華民國收回統治,並無爭執空間。和約的簽訂,法理與實質兼顧,確定中華民國治權雖適用於一定範圍,主權則涵蓋整個中國,從此時開如,中華民國維持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地位至少有二十年。舊金山和會期間,中華民國政府曾面臨嚴峻考驗:一個抗日最早、作戰最久、被禍最大、打敗日本貢獻最多的國家,和一個正式對日宣戰,自始即參與戰後國際組織發起的政府,竟被排除於戰後多國對日的和會與和約之外,孰可忍孰不可忍。為此,蔣中正自承愧對戰時犧牲的數千萬軍民,且引為「古今中外未有之悲史,亦為我國空前無比之奇恥大辱」(40年7月12日日記)。40年9月9日,當對日抗戰勝利6週年之際,他更自覺「罪孽深重」,禁絕朝食,以示自省、自懲。但同時也認定這是中華民國自立更生,開出「國運再造」的大好契機。民國41年初,中日和會醞釀時和開議後,蔣對有關國家尊嚴和權益的事項,極為堅持,甚至以中止和談表達強硬態度。我方間接透過美國,直接要求日本:中日和談與和約的簽訂對象是中華民國而非中共,和談的基礎是國與國間對等,不是與地方政權的「和會」,尤其「中日和約」約名,不容絲毫含渾假借。

在詭譎多變的國際局勢下,中華民國固無法參與舊金山和會,但為國家尊嚴、國格,與國際平等地位,自應極力爭取雙邊和約能在舊金山多邊和約生效前簽訂,結果歷經69天,三次正式會、十八次非正式會、十次談話會,民國41年4月28日下午三時,即舊金山和約生效前七個半小時,中日和約正式在臺北賓館簽訂。4月27日,簽約前一天,蔣在日記中說:

和約可得於明日美國三藩市多邊和約生效以前簽訂,則於我政府在國際地位不僅得以挽回若干,而且數年來一落千丈之墜勢或可由此轉折而伸展乎。在這樣慘敗悲劇之中,而仍能以戰勝國地位簽訂對日和約,無異對共偽組織加以致命之打擊,此實為最大之意義,然並未能消除我革命失敗之責任也。

撫今思昔,從戰爭走向和平,人們在烽火中付出慘痛代價才贏得和平的經驗與教訓,怎能不引為殷鑑?遺憾的是,到現在,國際間有關二次世界大戰的歷史著作,對中國戰場一直沒有給予應有、公平的重視;慚愧的是,華文學界也還缺少一本讓人信服的中日戰史。如今,衡諸內外環境及條件,撰寫時機已然成熟。基於此,國史館正積極規劃,希望結合國內外學界的力量,能在最近幾年內,完成一部翔實、客觀,超越黨派,站在國家高度,具有公信力的「第二次中日戰爭史」。相信,這是後人對抗戰歷史應該做出的交代,也是當今歷史學家責無旁貸的任務。